本报讯(记者刘思彤)近日,我区发布了《海港区2019年春季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3月21日起至4月30日,我区将实行28个区直部门与109个重点防火村协调联动机制,相关区直部门将抽调精干力量下派至分包的村庄参与宣传、巡查执勤等各项防火工作,协助镇、村一起站好森林防火的第一道岗。
《方案》规定,我区将加强领导,落实防火责任,进一步强化对全区重点防火区域督导检查,采取重点防火期实行森林防火区级领导巡查制度;全面巡护,强化协调联动,各单位将进一步完善本辖区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和野外用火行为巡查机制,抓好本辖区扑火队伍建设,发生火灾时确保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科学安全组织扑救,并及时上报火情;深入宣传,抓住正反两方面典型事例开展宣传,利用侦破查处的森林火灾典型案例在群众中开展警示教育,让广大群众吸取教训,做到警钟长鸣;严格管控,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野外违法用火专项行动,按照“立足防、重在打、突出严”的原则,严厉打击野外违法用火行为,抓住重点环节,在林区、风景区等重点部位和“清明”、“五一”等重点时段增加巡山人员,加大巡山护林力度,划片到人,严看死守,确保森林防火安全和社会稳定;健全队伍,狠抓专业扑火队伍建设和管理,区直属森林消防大队,将坚持标准化建队、规范化管队、军事化强队,着力解决人员基本保障、专业素质提升等问题,全面提升整体战斗力,提升处置能力。
为保障今年森林防火工作顺利开展,我区将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各镇(园区)成立相应的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进一步明确分工、落实任务,防火期内严格遵守24小时值班及领导带班制度;注重分工协作,各相关部门、单位积极行动,形成森林防火工作强大合力,切实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落实人员保障,防火期内,各镇(园区)、各有林单位将进一步加强巡防巡控,成立不少于10人的巡逻队伍,各重点防火村要配备1-2名专职护林员,确保出现火情早发现,早处置;强化后勤装备,各镇(园区)、有林单位将根据各自具体情况安排巡查防火车辆,配备对讲机等通讯设备,配齐配足风力灭火机、油锯、水桶、2号扑火工具、防火服等各类防火扑火装备;建立追责机制,建立和完善森林防火督导检查责任追 究制度,加大考核和问责力度,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于防火责任不落实,发现隐患不作为,扑火组织不得力,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