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社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充实社区工作人员力量,拓宽选人用人视野,选拔优秀人才进入社区工作,经海港区社区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全区公开招聘30名社区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海港区公开招聘。应聘人数和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低于3:1的,核减招聘人数。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海港区户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5、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热爱社区工作,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 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社区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5月9日在海港区政府网站(/)、电视台、报纸等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 报名时间:5月14日至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地点:海港区旅游和文化广电局一楼(建设大街东段37号)。
3、报名方式:报名时须本人亲自到场,现场报名。
4、报名须提交材料及装订顺序:
①报名表一式2份(从海港区政府网站下载报名表,内容需电子版填写,用A4纸打印,在报名表右上角粘贴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报名时直接提交)。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同一页面上)。
③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1份(复印在同一张纸、同一页面上)。
④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⑤近期蓝底彩色免冠同版1寸照片4张。
(三)发放准考证
5月17日下午2:00至5:00到海港区旅游和文化广电局一楼(建设大街东段37号)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四)笔试及面试
采取公开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均实行100分制,按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规定为准;
(2)笔试内容重在对应试者综合素质、时事政治、社区工作等知识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进行测试;
(3)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
2、面试
(1) 以笔试成绩确定考生进入面试,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将在海港区旅游和文化广电局一楼和海港区政府网站进公示;
(2) 面试主要测试招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临场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时间每人不超过10分钟;
(3) 面试的顺序通过现场抽签决定。评委当场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其余有效分数的平均分(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两位小数)为面试者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 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以通知为准;
(5) 公布考生面试成绩和总成绩。
(五)确定人选
根据总成绩名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出现成绩并列,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中共党员优先,如条件一致则进行加试(面试),加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
(六)体检
由海港区社区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地点提前电话通知本人),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凡不符合体检标准或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全部规定科目体检的取消资格。因此出现的职位缺额,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并列,面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
(七)考察和公示
海港区社区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核查档案、外调等方式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合格后在海港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四、人员管理及待遇
新招聘人员由海港区社区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统一调剂。管理和待遇按在岗社区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五、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照片背后标注本人姓名,上交材料不予退还。
六、其他
招聘期间,根据实际情况,日程安排可能有变化,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海港区政府网发布的实时信息。
本实施方案由海港区社区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3551300。
附件:
海港区社区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