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停车位作为城市公共资源之一,本是为群众提供方便、创造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而施划,但是,总有一些人为了一己私利而“占公为私”。为避免公共空间被挤占,进一步畅通道路出行,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的水平,助力全国卫生城市创建,还市民一个安全畅通的道路通行环境,自4月末开始,由市交警支队、区文明办、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对长期停放在道路内外、居民小区的“僵尸车”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根据前期摸排数据显示,海港区现有僵尸车853台,已陆续由交警部门、城管部门、社区、村及时通知车主履行相关手续,并采取电话告知、张贴《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等方式,督促车主于7日内自行将车辆移走。对逾期未自行移除或处理的,交警部门将配合城管部门、社区、村将该车拖移到指定地点停放,拖拽、停放费用由车主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