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园区,各街道,区直各单位:
《bob博彩公司: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第三十一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bob博彩公司:人民政府
2019年9月3日
bob博彩公司: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实施方案
为切实从源头做好我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提升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加快推进循环和低碳经济发展,进一步夯实“城市管理水平全国一流”“全国最干净城市”创建基础,认真落实《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申博体育在线: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秦皇岛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加快建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逐步构建以法治为基础、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格局,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市民可接受、面上可推广、财政可承受、长期可持续。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明确各相关部门、单位职责,强化主体责任,健全考核激励机制,提高垃圾分类工作管理能力和水平。强化公共机构和国有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社会团体等公共机构,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对居民个人以鼓励为主,引导居民积极参与并逐步形成主动分类的生活习惯。
(二)因地制宜,循序渐进。针对机关单位、居民小区、学校、经营场所、大中小企业、农贸市场、乡镇等不同的实施主体、地理分布、垃圾成分,结合实际,合理划定垃圾分类范畴、品种、要求、方法、收运方式,精准定位、分类施策,先易后难、稳步推进。
(三)完善机制,创新发展。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相关制度标准,加强技术创新,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垃圾分类效率。
(四)协同推进,有效衔接。坚持源头减量,全程分类。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等环节的衔接,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
三、工作目标
从设立试点着手,在全区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公共机构(主要包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车站)、国有企业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海港经济开发区、各镇、各街道办事处、金梦海湾管委会、太阳城管委会、火车站广场管理处均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
到2019年底前,全面启动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定工作实施方案。
到2020年底前,我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至少有一个街道办事处辖区建成垃圾分类示范区;至少有一个村建成垃圾分类示范村。
到2022年底前,相关企业和居民社区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50%以上。
到2025年底,基本形成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全程分类和处理系统,市民基本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明显提高,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相关企业和居民社区垃圾分类覆盖率均达到90%以上。到2035年,我区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
四、生活垃圾分类模式
根据《秦皇岛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和我区生活垃圾成分特点,按照大类粗分、简便易行的原则,将日常生活垃圾主要分为可回收物(蓝色)、有害垃圾(红色)、湿垃圾(棕色)和干垃圾(黑色)四类。按照有害垃圾单独投放、干湿垃圾分开、可回收物充分利用的原则,各相关单位、部门统一配置分类垃圾桶,统一印制分类垃圾袋;要设置专门的可回收物存放点,有害垃圾设立独立的集中储存场所并确保安全;严禁将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医疗垃圾、园林绿化垃圾等非生活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收运体系。
(一)可回收物
1、主要品种:废纸张、废纸箱、废塑料、废玻璃制品、废金属、废织物等适宜回收、可循环利用的生活废弃物。
2、投放收运:根据可回收垃圾的产生数量,合理设置容器或临时存储场所,定点投放;交由有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回收后,进行再生资源利用。
(二)有害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废油漆及其容器等对人体健康、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生活废弃物。
2、投放收运:合理设置容器或临时存储场所,定点投放;交由有资质的企业进行规范运输处置。
(三)湿垃圾,即易腐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食材废料、剩菜剩饭、过期食品、瓜皮果核、花卉绿植、中药药渣等易腐的生物质生活废弃物。
2、投放收运:根据垃圾产生的数量,合理设置容器或临时存储场所,定点投放;交由有资质的企业进行规范运输处置。
(四)干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废弃物。
2、投放收运:根据垃圾产生的数量,合理设置容器或临时存储场所,定点投放;纳入环卫部门日常生活垃圾运送处置系统。
居民社区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社会团体、宾馆酒店等场所产生的生活垃圾一般分为四类。车站、广场、公园、城市干道、体育场馆、商业综合体等公共区域可根据垃圾产生源实际情况确定分类模式。
五、实施步骤
(一)试点开展阶段(2019年8月1日-12月31日)
2019年底前,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通过调研、征求意见等形式,并结合我区实际,选取城管执法局、第八中学、森林逸城市场、丽都酒店、新征南里小区等5家单位作为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示范试点,试点单位要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统一标准、标识,配齐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探索和采取市场化运营等形式,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
(二)稳步推进阶段(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
各相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对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予以高度支持和配合,积极谋划生活垃圾分类配套设施的建设、扩容、改造等工作,进一步适应分类需要,提升分类能力。到2020年底前,我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至少有一个街道办事处辖区建成垃圾分类示范区;至少有一个村建成垃圾分类示范村。
(三)推广延伸阶段(2021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的政策制定、制度实施、设施建设、流程优化等配套工作,基本形成相应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和成熟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全程分类和处理系统。评选优秀试点,推广示范典型,加强分层次宣传培训力度,扩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社会影响力。稳步扩大延伸生活垃圾分类实施范围,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相关企业和居民社区垃圾分类覆盖率均达到90%以上。
(四)巩固提高阶段(2026年1月1日-2035年12月31日)
认真总结前期工作经验,巩固提高工作成果,不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继续完善、制定相关政策制度。到2035年前,我区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海港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各单位职责分工,切实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城管执法局,具体负责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协调、检查和考核等工作。建立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层层分解目标,强化工作落实。
(二)强化责任落实。作为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责任主体,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切实担负和履行好自身职责,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协调配合。海港经济开发区、各镇、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单位均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的具体实施、宣传及指导,建立长效运行机制,合力推进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与落实。
(三)部门协调联动。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综合统筹;相关部门、单位要各司其职,按分工有序推进源头减量,加强各类垃圾全过程管理,强化相关信息和数据的收集、统计,齐心协力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取得实效。
(四)广泛宣传引导。海港经济开发区、各镇、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及相关单位要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进社区、进校园、进单位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尤其是手机客户端、移动互联网等新媒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理念,提升群众对生活垃圾分类的认识。要建立有利于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探索和采取积分兑换、分类奖励、有偿分类、志愿服务以及与垃圾处理费相挂钩等方式,引导群众积极主动参与生活垃圾分类。
(五)发挥市场作用。要整合优势资源,加大资金投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对垃圾分类的设施建设、收集、转运、宣传发动等方面投入,实现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双赢。
(六)严格监督考核。要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层级考评和管理办法,根据分类工作推进情况,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各相关部门、单位的监督考核,定期对考核结果进行评估和通报。
附件: 1.海港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职责分工
2.生活垃圾分类类别细化说明及实物列举
附件1
海港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和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樊海涛 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杨忠权 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刘晓光 区政府党组成员、海港公安分局局长
孙 毅 区政府副区长
苏文胜 区政府副区长
肖桂玲 区政府副区长
陈占勤 区政府党组成员、海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王洪泉 区政府副区长
刘永丰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陈文博 区城管执法局局长
石建军 区发改局局长
晁迎锋 区教体局局长
王 澍 区民政局局长
蔺学光 区司法局局长
马 馨 区财政局局长
曾 莹 区资源规划局局长
董育松 海港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孙 贺 区住建局局长
胡国军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明办主任
唐海滨 区委新闻中心主任
昝 欣 区园林局局长
侯瑞雪 区商务局局长
郭宪彬 区旅游文广局局长
张华津 区卫健局局长
胡广设 区国资办主任
王维民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梁安平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刘 越 海港公安分局副局长
史力方 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孟凡杰 团区委书记
梅红霞 区妇联主席
刘 锐 海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侯春杰 海港镇镇长
张 鹏 东港镇镇长、临港物流园区管委会主任
陶剑锋 西港镇镇长
刘 欣 北港镇镇长
朱 江 海阳镇镇长
朱学华 杜庄镇镇长
张晓刚 石门寨镇镇长
王 宏 驻操营镇镇长
王立平 文化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 明 海滨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 佳 河东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宏伟 建设大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武 君 白塔岭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 扬 西港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 勇 港城大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赵宇静 东环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赵卫群 北环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 斌 燕山大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马志国 金梦海湾管委会主任
王志永 太阳城商业区管委会主任
任德文 秦皇岛火车站广场管理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管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城管执法局局长陈文博同志兼任。
二、职责分工
海港经济开发区、各镇、街道办事处、管委会承担辖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要责任,负责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筹集本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负责辖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收集;负责辖区垃圾分类投放点的设置;负责辖区垃圾的运输、处置工作(不含干垃圾进入转运站后的运输、处置);负责辖区内生活垃圾应急安全处置;负责与辖区内驻秦机构的联系、协调、沟通,配合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区委宣传部负责生活垃圾分类舆论宣传工作,制定宣传方案,协调、组织和指导各类媒体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市民积极支持、广泛参与生活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工作;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纳入文明单位创建评选范围,组织志愿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
区司法局负责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立法调研,配合市司法局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立法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区级财政资金预算安排工作,统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资金保障及引导支持。
区发改局负责鼓励社会资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和运营,探索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改革。
区城管执法局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决策部署,分解落实任务,综合协调,检查督促;负责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研究与管理,加强对生活垃圾治理的行业管理工作;按要求完成环境卫生发展规划,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方案及其设施设备的管理与技术要求;负责生活垃圾分类有关项目的行政许可审批;负责将城市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纳入公建配套建设,与建设项目同步建设、验收和移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住建局负责强化行业管理,督促建筑工程施工企业的建筑泥浆、建筑渣土、建筑装潢垃圾的规范收运;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相关职能部门、海港经济开发区、各镇、街道办事处、管委会、社区居委会做好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分类实施等工作;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委托约定履行管理小区内满足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功能的设施设备的义务,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考核内容。
海港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监督指导有害垃圾处理工作;负责监督指导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污染防控工作。
区教体局负责组织、协调、督导全区各学校和幼儿园全面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学校和幼儿园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知识普及教育,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逐步纳入学校后勤保障工作体系,建立健全和完善生活垃圾分类长效机制、管理制度和工作措施。
区卫健局负责对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弃物的管理,做好医疗废物从产生、分类、收集、运送、贮存到交接处置等环节的工作,严防将医疗垃圾混入生活垃圾。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督导各类餐饮单位、商业综合体、超市等开展垃圾分类工作。负责在较大餐饮单位就地建设生态化、资源化小型处理设施,按职责加强对餐厨废弃物的相关管理工作。
区旅游文广局负责督促旅游景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督促星级酒店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按职责加强对餐厨废弃物的相关管理工作,协助配合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的媒体宣传。
区资源规划局负责提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的规划布点意见,保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顺利推进;负责协调市资源规划局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用地指标,保障建设用地。
区民政局负责协调市民政局组织发动群众自治,促使社区群众自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并提高垃圾投放正确率;负责规范社区家庭闲置衣物、生活用品捐赠的监督管理。
区商务局负责管理、规范和指导全区再生资源回收工作,制定和实施再生资源回收产业政策、回收标准和回收行业发展规划,同其他职能部门、单位共同加强对全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督导各类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尤其在湿垃圾量较大的菜市场就地建设生态化、资源化小型处理设施。
团区委负责培养青少年和儿童自觉意识,加强对全区和青少年的宣传教育,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中小学教育和社会实践内容,小手拉大手,带动促进社会力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
妇联负责指导发动妇女群众参与垃圾分类,加大对妇女的宣传教育,发挥妇女在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倡导绿色生活方式、节约节俭,扎实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区政府各部门、公共机构率先示范带头开展垃圾强制分类工作。
总工会负责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作用,通过各级工会深入机关、学校、企业、社区、广泛宣传垃圾分类活动,倡导文明生活方式。
区国资办负责督导所属国有企业在办公区、厂区和宿舍区、家属区等区域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海港公安分局负责对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涉及违法犯罪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查处;负责协调市交警支队合理安排垃圾分类清运车辆上路作业,保证垃圾及时清运。
各成员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本部门、本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
未列入领导小组成员的其他相关部门、公共机构、企业也应做好本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具体实施、宣传及指导,社会各界紧密配合做好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工作。
附件2
生活垃圾分类类别细化说明及实物列举
类别 |
说 明 |
实物列举 |
可 回 收 物 |
废塑料 |
饮料瓶、洗发水瓶、食用油桶、酸奶盒、塑料碗(盆)、塑料玩具等 |
废纸 |
纸板箱、报纸、信封、打印纸、广告单等 |
|
废玻璃 |
酒瓶、窗玻璃、药瓶、酱油瓶、调料瓶等 |
|
废金属(铜、铁、铝等) |
易拉罐、金属元件、奶粉桶等 |
|
废旧衣物 |
衣服、床单、棉被、鞋、毛巾、毛绒玩具等 |
|
电子废弃物 |
电视机、洗衣机、空调机、冰箱、电脑、照相机、手机、充电器、电动玩具、遥控器、光盘、数字音乐播放器、U盘等 |
|
有 害 垃 圾 |
废电池(含汞、镍氢、镍镉电池等) |
充电电池、纽扣电池、蓄电池 |
废荧光灯管 |
含汞荧光灯管、节能灯 |
|
其他 |
水银温度计、过期药品、油漆桶、杀虫剂罐、X光片等感光胶片 |
|
湿 垃 圾 |
粮食及其制品 |
米、面、豆类等其他谷物及其加工食品 |
蔬果 |
瓜、绿叶菜、根茎蔬菜、菌菇等蔬菜以及各类水果的果肉、果皮等 |
|
肉蛋 |
鸡、鸭、猪、牛、羊肉、蛋以及肉蛋加工食品 |
|
水产 |
鱼、虾、贝类(硬壳须去除,并纳入干垃圾)及其加工食品 |
|
罐头食品 |
罐头食品的内容物,如:午餐肉等 |
|
调料 |
糖、盐、味精、淀粉、辣酱等各类酱料 |
|
零食 |
糕饼、糖果、坚果、奶酪 |
|
干货 |
风干、晾晒的食品,如:干香菇、红枣、桂圆干等 |
|
冲泡饮品 |
速溶饮料粉末、茶包、茶叶渣、中药渣 |
|
盆栽植物 |
花卉、枝叶 |
|
其他 |
各类过期食品、食物残渣及宠物饲料 |
|
干 垃 圾 |
除上述三类外的垃圾,类别分辨不清的垃圾 |
常见餐巾纸、卫生间用纸、尿不湿、薄型塑料袋、污染较严重的纸张、大骨(如:猪腿骨)、贝壳、陶瓷碎片等 |
说明: 1、湿垃圾中所列举的实物均包括未食用和食用后残余的。 2、有包装的物品须按照归类将包装物和内容物分开投放(除药品)。 3、立体包装须压扁投放。 4、盆栽植物须去盆、去土投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