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广大居民:
近日,全国多地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要求各级各部门全力做好防控工作。为防止疫情蔓延扩散,切实保障全区居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海港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全区居民发出以下倡议:
如果您曾到过武汉或者接触过从疫情高发区返(来)秦者,请主动到所在镇、街、园区、村庄或社区进行登记。游客请主动到所居住酒店进行登记,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安排的集中、居家或就地隔离观察14天,隔离期间不与其他人员接触。定时接受体温监测,期间如出现发热及呼吸道症状,应第一时间戴上口罩到二级及以上医院发热门诊就医,主动告知医生近日旅居史。就医途中,请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防止交叉感染。
疫情特殊时期,请减少外出,不聚餐、不聚会,最大限度减少活跃病毒传播渠道。请您主动配合医务人员、村、社区工作者开展调查、消毒和监测等工作,努力把风险降到最低。
未经核实的疫情信息,不在微信、微博、朋友圈、QQ群等媒体平台发布和转载,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
让我们共同携手,从自身做起,严防严控新型冠状病毒的传播,齐心协力,共同努力,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战役!
海港区卫健局综合科:0335-3553538
海港区疾控中心:0335-3553633
海港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