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秦市人社局获悉,今年秦市将对工伤保险费率进行浮动调整,同时有效建立费率浮动调整机制,今后每两年对工伤保险费率进行一次浮动调整,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工伤保险促进工伤预防的作用。 据悉,此次费率浮动调整以上年度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待遇支出与缴纳工伤保险费额度的比率即支缴率这一量化指标为主要依据。用人单位工伤事故多发或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工伤保险待遇支出额超过缴费额的,上浮工伤保险费率;未发生事故的,费率下浮。浮动标准为:支缴率为零的,下浮到基准费率的80%;支缴率小于100%的,维持原费率不变;支缴率大于100%小于150%的,上浮到基准费率的120%;支缴率大于150%的,上浮到基准费率的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