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市出台限价房管理办法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可优先购买
秦皇岛市日前出台了《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限价房供应对象为该市中等收入住房困难的城镇居民家庭和经市政府批准的特需家庭,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90平方米左右,价格由成本、不超过10%的利润和4%管理费等构成,或按照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价格下浮20%的标准掌握,限价房5年内不得转让。
《办法》明确,限价房项目可以采取“定房价,竞地价”或“定地价,竞房价”的方式进行土地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土地出让底价不得低于基准地价和市场评估地价的平均值。限价房工程质量须符合国家和省、市工程建设强制性规范和标准。
该《办法》规定,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家庭须符合以下条件:申请家庭应当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申请人须具有本市户口且家庭成员中有一人取得本市城市区常住户口3年以上;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28周岁;离异家庭,离婚时间满两周年以上。另外,申请人现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申请家庭成员3年(含3年)内没有住房交易记录。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不超过上年本地人均年收入的1.5倍,家庭总资产净值须符合规定的标准,并实行动态管理。
既没有享受过福利分房,也没有购买过保障性住房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以优先购买限价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