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大伟)今后,海港区范围内的保险理赔出现纠纷,消费者可以选择一种更快捷的解决方式——调解。5月9日,海港区保险合同纠纷联合调解机制启动,保险消费者维权时间将大幅缩短。
近年来,各类保险产品不断推陈出新,由于保险主体与消费者之间对保险合同理解的歧义,以及保险服务不到位而导致的保险合同纠纷和投诉呈逐年上升趋势,这不仅直接关系当事人的切身权益,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而在此前,处理保险合同纠纷,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诉诸法律,但走法律途径时间成本高,使很多纠纷得不到有效化解。
据海港区法院副院长孙连东介绍,海港区保险合同纠纷联合调解机制是由海港区法院与秦皇岛市保险行业协会共同建立的,涵盖了海港区范围内的33家保险公司,保险合同纠纷联合调解机制启动后,海港区法院、保险协会负责调解保险合同纠纷案件,有具体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的诉讼案件,均在调解范围之内。诉前的调解以保险协会的调解为主;向法院起诉立案的,立案法官先行委托保险协会人民调解主持调解,调解不成的再予立案;诉讼开庭审理案件,邀请保险协会特邀调解员参加,并开通绿色通道进行旁听,协助法官调解。
以前,保险合同纠纷只判不调,处理一个案件可能需要一年甚至更长时间,市保险行业协会会长高长斌说,保险合同纠纷联合调解机制启动后,只需要一个月甚至更短时间便能结案,将大幅度降低当事人的时间成本,同时,通过面对面的调解,保险公司也能将理赔政策传递给客户,对保险主体和消费者之间建立和谐关系起到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