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因将污水排入雨水井中,海港区新建村某门店受到了海港城管辖区中队的处罚。6月26日,海港公安分局建设大街派出所民警在工作视频中发现,海港区新建村某门店将污水倒进路边的雨水井内,涉嫌违法排污,派出所民警依法将当事人口头传唤至派出所,经询问,当事人承认了向雨水井私倒污水的行为。7月2日,建设大街派出所经联系海港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政策法规股,依法将该行政违法案件移送至海港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后经海港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认定,该商户行为违反了《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随后指定驻建设大街办事处执法中队依法对当事人实施了行政处罚。
众所周知,不随地吐痰、便溺和乱泼污水,是城市居民从小就知道的道理。现实却是经常在街头很多地方可以看到,一些餐饮店门前的雨水井口形成厚厚的污渍,更有食物残渣被丢弃在井口,肮脏不堪。周边许多商家将垃圾扔进雨水井,污水更是随手泼。为了自己方便给城市街路造脏,雨水井遭到排污也并非个例。
海港城管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雨水井的清理起来十分不易,并且每天都有不断被泼污,商家却都是置若罔闻。垃圾污水随意倒进雨水井中,短期内将导致井口堵塞,长时间将导致雨水管网堵塞,给夏季汛期埋下了不小的安全隐患,令人心痛。海港城管为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的创建,海港城管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餐饮业违规排污行为严管重罚。同时,呼吁沿街少数商户不要往雨水井内倒污水,爱护市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