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河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加强对企业、建筑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防治臭氧污染,持续改善城区大气环境质量,海港区生态环境分局多举措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检查。
一是实施“户口”式监管。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的源头防控,对辖区施工工地、物流园区、各企业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开展摸底调查、编码登记和发放环保标签。截止目前,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2258台,均完成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备案并发放标识牌。
二是加强现场执法检查。深入重点园区、企业、工地、物流等使用单位,开展巡查抽查、入户检测和暗查暗访,严禁使用 “冒黑烟”等高排放污染机械施工作业,对不符合要求的责令立即停止使用并清退出场。
三是严格禁用区管控。依法划定城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不得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自4月6日开始,对进入禁用区域内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有效防治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
四是政策法规宣传指导。印发宣传册资料,深入企业开展送法帮扶和宣讲解读,提高了相关从业人员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和自觉守法意识。
下一步,海港区生态环境分局将继续加大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管理力度,持续保持打击非道路移动机械超标排放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确保施工单位按要求使用工程机械,严控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