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海港区春季秸秆垃圾禁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bob博彩公司: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8日
海港区春季秸秆垃圾禁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禁止秸秆垃圾露天焚烧会议精神,全力做好秸秆垃圾露天禁烧工作,有效改善我区大气环境质量,定于4月1日-5月1日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禁止秸秆垃圾露天焚烧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目标导向、效果导向、问题导向,按照“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进一步健全露天禁烧工作机制,构建网格化监管体系,压实责任,传导压力,补齐短板,查漏补缺,全面防控,疏堵结合,采取最严厉的惩处措施,坚决打击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的违法行为,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
二、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科技防控。既要充分发挥秸秆垃圾露天焚烧视频监控和红外报警系统作用,又要健全网格化巡查排查监管机制,对视频盲区要加大巡查频率,确保及时发现、快速反应、妥善处置。
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既要做好秸秆垃圾露天焚烧违法行为的防控和打击力度,又要做好秸秆垃圾清理收集和综合利用,确保源头治理,过程防控,后果严惩。
三、工作任务
(一)健全工作机制。各镇、园区、街道是推动秸秆垃圾禁烧和综合利用的责任主体,要把此项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本辖区秸秆垃圾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职责分工和保障措施等内容。各镇、园区、街道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委政府主导,网格监管和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禁烧工作机制,为禁烧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机制保障。(责任单位:各镇、园区、街道)
(二)强化网格监管。各镇、园区、街道充分发挥网格监管作用,紧紧依托秸秆垃圾禁烧视频监控和红外报警系统开展网格巡查防控工作,明确包村(居)干部职责,积极与村(居)三级网格员对接,全力推进巡查管控工作。同时要加强网格员队伍建设,结合镇、街道生态环境职权建设,合理配备网格监督员,进一步建立完善网格监督员日常巡查、火情核查等工作机制;要层层分解,进一步明确压实各级网格监管责任,完善“两包三定”机制,即:镇街干部包村居、村居干部包户,定人员、定区域、定奖惩。确保责任落实到村居,全面夯实禁烧责任,实施全域、全时段全面禁烧。(责任单位:区生态办、各镇、园区、街道)
(三)提升防控能力。要充分利用全市秸秆垃圾禁烧视频监控和红外报警系统,依托市、区两级监控室,统一督导调度全区秸秆垃圾禁烧火情处置。各镇、园区、街道要安排专职人员实时掌握第一手现场资料;通过秸秆垃圾禁烧视频监控和红外报警系统的应用,实现对辖区内秸秆垃圾禁烧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监管;合理分配秸秆垃圾禁烧App账户,确保各级网格监管人员均可以对辖区进行实时监控,快速处置。要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构建“预防为主、堵疏结合、快速反应、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理机制,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应急灭火队伍,配备消防器材及交通工具,加强消防演练,确保发现秸秆垃圾焚烧着火点后,第一时间组织当地网格化监管人员或应急灭火队伍进行处置。(责任部门:海港生态环境分局,各镇、园区、街道)
(四)强化巡查执法。各镇、园区、街道要建立两级巡查处置机制,分级成立禁烧巡查队伍,明确巡查责任,逐级分片抓落实。成立督查组,通过采取重点督查、交叉督查、巡回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通报,紧盯“火警”,联合公安严查重处违规焚烧秸秆垃圾责任人,切实起到震慑、警示作用;要确立24小时值班制度,对收到的焚烧秸秆垃圾火点通报情况迅速反应,第一时间组织扑灭和清理。(责任部门:海港公安分局、各镇、园区、街道)
(五)加强重点区域巡查排查力度。对视频监控系统未覆盖区域,增加巡查人员,加密巡查频次,村居网格每日巡查至少2次;对高铁、高速、国省主干道等重点区域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春耕、清明等重点时段组织专门力量实施24小时人力巡查盯守,确保“发生即发现,发现即处置”。同时加强城市区内死角垃圾巡查清理工作,杜绝城市区内露天焚烧现象。(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城管执法局,各镇、园区、街道)
(六)开展隐患排查清理。各镇、园区、街道要把隐患排查作为秸秆垃圾禁烧工作的重要措施,此次专项行动期间至少组织开展2次排查清理工作,重点排查麦田输电线路、农机安全作业、农民田间地头吸烟、城市区内垃圾死角等风险隐患,及时清理田间地头、山头、土坑、国省干道、“两高”沿线、城市区范围内散落的秸秆、枯草、树叶、垃圾杂物等重点防控对象;特别要加大对农机手和村民的防火知识培训,坚决杜绝因乱扔烟头引燃秸秆、树叶或杂草;对1-3月份市秸秆垃圾禁烧指挥中心推送的火情、火点开展“回头看”工作,梳理火警情况进行充分分析,统计火情多发村居名单,开展重点巡查防控工作。(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城管执法局、各镇、园区、街道)
(七)强化秸秆综合利用。把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作为秸秆垃圾禁烧的重要抓手,抓好秸秆垃圾禁烧源头治理,以禁促用、以用促禁,全面落实秸秆综合利用方案,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研发、将技术成果转化为示范基地,实现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一是提高秸秆饲料化利用率。开展秸秆高效利用示范,加大玉米秸秆整株带穗青贮、秸秆与优质牧草混合青贮、黄贮和微贮,推进秸秆压块、秸秆打包规模化以及秸秆加工企业与养殖企业建立效益联接,鼓励市场化运营机制,不断提高秸秆饲料的使用率及效益。二是扩大秸秆能源化利用比重。扎实推进秸秆成型燃料、秸秆打捆直燃等能源化利用。三是稳步推进秸秆基料化、原料化利用。着力发展以秸秆为基料的食用菌生产,以夏都菌业为龙头加大秸秆生产食用菌基料和以秸秆为部分基料生产食用菌产业,以食用菌规模化发展带动秸秆基料化利用。四是调整种植结构减少秸秆产出量。充分考虑作物特性,大力发展杂粮杂豆、马铃薯等矮秆作物,适当减少玉米种植面积;积极推广经济产量高、秸秆产量小的优良品种。(牵头部门:区畜牧局、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责任部门:各镇、园区、街道)
四、有关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秸秆垃圾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涉及面广,各级、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齐心协力、共同推进。农业农村部门、畜牧部门负责统筹秸秆综合利用,落实国家和省级有关秸秆的资金和扶持政策,全力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发改部门负责秸秆综合利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及示范基地建设;财政部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统筹相关资金支持秸秆垃圾禁烧和综合利用;城管执法部门负责组织城市区内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置以及农村生活垃圾转运工作;交通部门负责道路畅通和道路两侧用地范围内的杂草杂物清理工作;公安部门负责打击蓄意焚烧秸秆等违法行为;应急、消防部门负责及时处置危及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安全的秸秆焚烧现场,同时负责森林火情的处置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负责追究秸秆垃圾禁烧工作不力的镇、园区、街道和部门责任。通过建立部门间信息沟通、协调会商、联动执法、跟踪问效等制度,实现管理共抓、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秸秆垃圾禁烧和综合利用联动推进机制。
(二)严格考核奖惩。依据《河北省禁止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监督管理与问责办法》、《秦皇岛市秸秆露天禁烧和散煤复燃管控工作考核奖惩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对秸秆垃圾禁烧工作不力、执法不严、着火点发现不及时且处置不当的单位和个人严肃处理,对被上级查办和通报批评的、造成恶劣影响的顶格处理。各镇街应结合实际制定网格考核办法,奖优惩后,督促秸秆垃圾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落实。二是开展问责约谈。对镇街一周之内3个以上火点,5个以上火点、或瞒报1个火点的、或1个火点2小时以上未处置的,8个以上火点、或瞒报2个火点、或2个火点2小时未处置的等情况,按照《河北省禁止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监督管理与问责办法》规定开展问责约谈工作。三是实施行政处罚。对无视约谈问责,秸秆垃圾禁烧工作组织推进不力,数次成为约谈对象的,将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纪律处分;对因秸秆焚烧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三)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集中开展“禁止露天焚烧,全民皆是防火员”宣传行动,各镇、园区、街道要在村居宣传广播台循环播放禁止秸秆垃圾露天焚烧内容,每日早中晚夜进行播放,宣传时长不少于3分钟。发放禁烧“明白纸”,利用微信、微博、短信、条幅多种形式,开展全方位、立体式、高密度的宣传活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镇、园区、街道及相关部门要强化信息报送工作,于5月10日前将本次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海港生态环境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