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工作地参加高考政策,推动农民工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符合条件的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和在工作地顺利参加高考,海港区人社局从服务群众角度出发,提升服务意识、简化办事流程,彻底改变异地户籍劳动者为子女考学必须在区人社局办理《就业创业证》多跑路、跑远路的情况。
经反复与市教育局等部门沟通协调,自2021年4月21日起,异地户籍在秦务工劳动者子女在秦高考办理“就业创业证”,考生家长携带证明材料,即可在其居住所属辖区各镇、街行政审批中心就近办理“就业创业证”电子凭证。“就业创业证”电子凭证与“就业创业证”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