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暑期以来,海港区生态环境分局将安全生产与环境安全相结合,通过环境监管帮扶大检查防控风险,促进企业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降低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文件要求。全面推进港城辖区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工作,推动建立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实现应急预案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切实提高应对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二是加强宣传教育。持续加强对环境风险单位的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对尚未按规定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企业巡查工作。规范对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管理,强化督促帮扶指导,要求企业按规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编印统一格式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要求经企业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填写上报备案。截至目前,港城辖区已完成138家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工作并审核存档。三是加强风险排查。根据制定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制度,定期对存在环境风险的企业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及时发现环境安全隐患并要求其立即整改,全面预防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按照“一厂一册”的标准定期更新港城辖区环境风险数据源,对重点企业、重点部位进行监测监控,形成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