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港区纪委监委紧紧围绕实现监督检查及审查调查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切实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着力提升业务针对性和时效性,促进案件质量水平提升。
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对未办结的问题线索,合理安排时间,挂图作战,在确保工作成效、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办案节奏,严格工作程序,严抓办案安全,强化风险意识,切实做到“三十严禁、三十不准”。实行办案目标责任制,本着“谁查办、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目标任务。实行每日碰头、每周例会、每月总结的办案机制,及时分析办案形势,研究办案措施,确保办铁案。
突出执纪审查思路。理解把握纪律审查工作新精神、新要求,在信访受理、线索处置、执纪审查调查等工作中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牢固树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理念,坚持抓早抓小,对轻微违纪问题及时谈话函询、组织处理等;坚持快查快结,对触犯党的纪律的及时立案审查,防止由小错酿成违纪,由违纪演变成违法;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提升部门协作能力。对信访举报、上级交办、纪律审查调查中发现、公检法等部门移送、巡视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开展联合集中执纪审查,对党员干部的轻微违纪行为,及时给予党纪轻处分,强化党纪刚性执行。进一步加强与司法机关和各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不断完善案件线索通报、移送机制,达到信息共享。
强化办案人员水平。通过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理论学习与经验交流相结合等方式,加强对办案人员的培训,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采取抽调区纪委参与办案的方式,让基层办案人员尽快适应岗位需要,在实践中提高监督执纪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