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港经济开发区,各镇、园区,各街道,区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按照《海港区区管引进人才安家补助申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海港区第一批引进人才安家补助申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领条件
海港区引进人才安家补助申领条件参见《海港区申博体育在线:加强新形势下人才引进工作的若干措施(试行)》,经区人才办认定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社会事业发展紧缺人才及优秀青年人才。
二、申领材料
申领海港区区管引进人才安家补助需提交如下材料:
(一)《海港区区管引进人才安居补助申请表》(一式3份,见附件1);
(二)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已婚需另提供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
(三)劳动(聘用)合同或自主创业人员提供营业执照、社保缴纳证明(其他可供认定工作参考的有关材料);
(四)申请人学历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学信网查询打印件);
(五)《海港区区管引进人才申报表》。
(注:1、5提供原件;2、3、4收取复印件,查看原件;除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两份外,其余复印件复印一份)。
三、申领时间和方式
申领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逾期申报的,纳入下一批评审。可通过区住建局公共邮箱:jsjbsxx@163.com密码dangban123456自行下载相关表格。
报送科室:区住建局(海港区建国路279号)办公室(党务)(407室)
联系人:张丽娜 联系电话:3552755
四、组织领导
区住建局成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引进人才安家补助申领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由办公室牵头,会同财审科、劳资科、保障房等有关科室具体组织实施引进人才安家补助申领的身份审核、资金发放和周转房落实等工作。
五、相关要求
各主管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海港区区管引进人才政策,积极组织符合安家补助申领资格的人才进行申报,并对申报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把关。
附件:1.《海港区区管引进人才安家补助申请表》
/upload/202111/08/202111081627395450.docx
2.《海港区区管引进人才周转房使用协议书》
/upload/202111/08/202111081627542266.docx
海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