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系统治理原则,出台了《海港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了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职能部门各负其责,逐级明确职责,层层压实责任。
二是强化管理。切实建好用好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和专职护林员队伍。区级森林消防专业队伍人员总数保持在100人左右,聚焦森林防灭火主责主业,加强业务教育培训,建设一专多能的高素质队伍;各有林村、自然保护地、景区等相关经营管理单位均设立专职护林员,探索推行村专职护林员由区级统管、镇级考核、村级调度使用管理模式。
三是严格执法。健全管理机制,加强区、镇(园区、街道)两级林业机构建设,强化监管职能,加强森林草原执法队伍建设,配齐增强基层执法力量,提高执法综合能力,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维护良好的林业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