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企事业单位:
《海港区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bob博彩公司: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8日
海港区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申博体育在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及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着力解决制约我区营商环境的短板、痛点和堵点,全面建立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营商环境便利度,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申博体育在线: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切实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以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为出发点,以服务型政府和智慧城市建设为抓手,强优势补短板,全面建设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开放包容的人文环境、宜居宜业的生态环境,举全区之力打造营商环境引领区。
二、主要目标
以服务企业需求为导向,以打造“五个一流”为抓手,进一步聚焦企业“急难愁盼”问题,坚决清除隐性壁垒、优化行政审批流程,认真落实纾困惠企政策,有效推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改革,全力打造硬环境更好、软环境更优、政策环境更实的一流营商环境。
三、工作举措
(一)强化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提供一流的营商服务软环境
重点解决:对企业反映的问题束之高阁、置若罔闻,服务企业过程中出现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问题。
1.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当前全区正在开展的“十二系”干部作风整顿活动部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精准对焦存在问题,靶向制定整改方案,推动整改落到实处,营造风清气正、实干担当、拼搏奋进的良好氛围。定期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题培训,促进全区干部职工提升服务意识。着力优化窗口单位服务人员结构,强化组织人员保障,全力推动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建设。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提升政府公信力的一项重要举措,营造亲商尊商、优商安商、聚商兴商的良好环境。
2.持续开展“三包四帮六保五到位”活动。持续深化领导干部包联机制,深入开展问题集中大协调、万企帮扶百日攻坚等专项行动,帮助企业解决发展和项目建设中的实际问题。坚持主动服务、精简程序、优化流程、缩短时限,建立重大投资项目建设领办代办制度,变企业“跑腿”为政府“跑腿”,领办代办实行专人负责,全程跟踪服务。(责任单位: 区行政审批局、区发改局、区资源规划局、区住建局、海港生态环境分局)
3.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以满足企业需求为“出发点”, 对企业用人需求进行专项调研,定制人才引进计划,因企施策解决企业人才需求。通过细化“海港区招才引智”政策,进一步优化人才服务“软环境”,让企业享受到人才“红利”,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创新行政审批工作机制,打造一流的审批服务环境
重点解决:审批过程中主动服务、创新服务意识不强,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不到位问题。
4.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推进全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分类改革,持续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着力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大大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有效缓解企业“办证多、办证难”的问题,持续激发企业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海港经济开发区、各镇、各园区、各街道)
5.推行证照联办改革。分类制订准入准营联办事项办事指南,实现开办企业“一件事一次办好”。实现高频办事服务套餐全部落地,升级“百事通”改革,探索将一个行业准入涉及的多张许可证整合为一张许可证的“一业一证”改革。积极优化线上线下企业开办渠道。不断巩固企业开办标准化改革成果,提高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海港经济开发区、各镇、各园区、各街道)
6.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积极开展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将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的各类市场主体纳入简易注销适用范围,公告时间由45天压缩至20天。探索长期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试点。对无拖欠社会保险费且无在职及离退休人员的企业,同步进行社会保险登记注销。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即时办结注销税务登记,户均税务登记注销时间缩减为3天以内。(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人社局、区税务局)
7.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在各类园区、开发区对项目可行性研究、用地预审与选址、安全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等事项,实行项目单位编报一套材料,行政审批部门统一受理、同步评估、同步审批、统一反馈。实施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35个工作日以内,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15个工作日以内。(责任单位: 区行政审批局、区发改局、区资源规划局、区应急管理局)
8.加快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跨地区通办。选择企业跨区域经营、人员流动相关高频事项,线上实行全省统一收件、同标准办理,线下逐步推行“异地代收、联网办理、就近送达”工作,基本形成“全省通办”的政务服务格局。确保138项高频事项实现跨省通办,深入开展京津冀电子证照互认、政务数据共享工作。(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
(三)提升政务效能管理体制,打造一流的政务服务环境
重点解决:政务服务体制、机制中灵活性不够,“互联网+政务服务”应用不足,影响政务服务办事效率问题。
9.优化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建筑面积小于300平方米的宾馆、饭店(餐饮场所)、商场、集贸市场等公共聚集场所(不含公共娱乐场所),可以不申请办理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住建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10、加强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的推广使用。市区级签发证照电子化率达到60%。全面推行电子证照,市区两级取消纸质发放的证照达到25种以上。推进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执法检查、公共服务等场景的应用。加强电子印章在行政审批中的应用,市区两级事项环节文书及审批结果的电子印章使用率达到60%以上。推进社会主体电子印章发放、领用及规范化备案管理,实现企业设立同步发放电子印章,推进社会主体电子印章在政务服务领域应用。(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
11.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深化登记金融协同,推行贷款审批与抵押登记“一站式”办理。开展“云缴费”平台、“电子税务局”与全省不动产“一窗受理”平台对接,实现税费网上缴纳。在银行等金融机构推广应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通过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获取部门电子证照,强化业务协同获取共享信息,探索不动产登记相关申请材料免提交。实现不动产抵押登记、预告登记和资料查询业务“跨省通办”。(责任单位:区资源规划局、区税务局、区财政局)
12.减少办税时间。持续完善电子税务局和手机APP办税缴费功能。实行增值税、消费税同城市维护建设税等附加税费合并申报及财产行为税一体化纳税申报,进一步简并申报次数,减轻纳税缴费负担,将纳税缴费时间压减至110小时以内。在办税服务厅设立“办税数据处理中心”,不断拓展电子税务网上办税功能,积极拓展“非接触式”“不见面”办税缴费服务范围,实现90%以上主要涉税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引导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线上办理,力争占比达到90%以上。通过纳税学堂直播的方式,对重点政策业务进行梳理,有针对性地开展讲解。对初次领用电子专票的新办纳税户以及初次接收电子专票的纳税户开展网格化服务,通过电话或者上门辅导的方式对电子专票的使用和操作进行辅导。(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13.降低企业劳动用工负担。全面落实国家和省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确保企业实际负担有实质性下降。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鼓励企业开展职工技能培训,推动实现劳动者终身学习制度。利用多种途径帮助企业及时发布招聘信息,实现岗位需求和就业意愿精准对接。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强基层平台和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行劳动用工备案“就近、就快、就简、就便”办理,从单一的人社局用工备案集中受理向镇、街行政服务大厅处处可办,就近即办的服务模式转移。(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14.强化惠企政策落实。通过政府部门数据共享方式,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确需企业提出申请的惠企政策,要合理设置申请条件并在线上线下进行公示。探索推进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和网上大厅设立政策兑现窗口,构建政策兑现“一次申报、一次受理、一次兑现”闭环流程。简化纳税人、缴费人享受税费优惠政策程序,利用大数据等技术及时精准推送优惠政策信息。全面落实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政策。强化税务与海关、人民银行等部门数据共享,推行无纸化单证备案工作,全面实现出口退税申报、证明、核准、退库等业务网上办理,将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办理时间压缩至4个工作日内。(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税务局、区财政局)
(四)完善行政执法规章制度,打造一流的法治营商环境
重点解决: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破坏营商环境等执法不公正、执法不规范等突出问题。
15.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严厉打击市场混淆、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严禁生态环境领域“一刀切”行为,对省市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实施清单管理,加强生态领域精准执法。严格履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点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常态化全覆盖。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推广实施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杜绝选择性执法、任性执法、处罚标准不一等现象。创新智能监管模式,实现执法权力全流程网上运行、全流程自动留痕、全流程电子监管。 (责任单位: 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资源规划局、区住建局、海港生态环境分局、区应急管理局)
16.保护中小投资者。加强对中小股东依法享有权利的司法保护。加大对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落实外商投资法,推进高质量引进来和高水平走出去。(责任单位:区法院、区金融办、区商务局、海港公安分局)
17.强化合同执行力度。持续推进“一站式”立案模式,确保商事合同案件“当场立、自助立、网上立、就近立”。健全小额速裁案件审判机制,提升合同案件审判质效。持续压缩案件审理时间,提高执行效率,执结率达到80%,建立落实执行案件的责任追究制度。(责任单位:区法院)
18.优化破产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府院联动工作机制作用,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持续推进“执转破”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企业移送破产审查。完善破产财产网络拍卖制度,提升破产案件办理质量效率。强化破产审判力量,加强专业化建设。研究制定依法打击恶意逃废债实施意见,加大打击力度。(责任单位:区法院)
19.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持续加大侵权打击力度,开展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行动。持续推进知识产权纠纷仲裁调解工作,构建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活动。(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五)构建简约高效监管机制,打造一流的监督管理环境
重点解决:市场监督管理形式过于单一,难于形成监督合力,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仍待完善问题。
20.深化监管方式创新。全面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持续推进“三新经济”包容审慎监管,支持互联网平台企业创新发展和依法规范发展,对新设立的“三新经济”市场主体设置1-2年包容期,为创新发展留出充足空间。完善“互联网+监管”系统,提升监管智能化水平。(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
21.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深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 出台防范和制止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相关政策。对采用地方保护、指定交易等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政垄断行为依法严肃查处。(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22.持续加大信用体系建设。对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领域范围、认定标准及认定程序进行专项清理,清理规范失信惩戒措施清单。配合上级部门将信用核查嵌入政务服务全过程一体化平台,推动信用信息在市场准入、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的广泛应用。开展失信企业信用修复工作,引导企业诚信自律。逐步建立健全政务诚信监督体系。(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
23.提升招投标活动电子化水平。完善电子招投标系统,实现所有招标项目在线投标、开标。进一步优化开评标预约管理系统,实行开评标场地网上预约、网上办理。全面实现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不见面”交易,实现运用计算机系统辅助评审。(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发改局)
四、保障措施
(一)抓责任落实。坚持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统筹协调、各责任单位分工负责、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压实责任清单管理,以问题为导向抓优化,以清单为主线促落实。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营商环境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推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二)抓氛围营造。各级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带头作用,唱响优化营商环境主旋律,各部门要充分挖掘、上报亮点工作。全区持续开展晾晒展示活动,向市场主体和群众做出承诺,接受监督;多形式持续加强政策宣讲,各部门要着力提高企业政策知晓度和应用度,充分依托省市区三级政策发布平台,集中发布各类政策信息。
(三)抓督导推进。各级各部门要密切与服务对象联系,定期开展为企业解难题活动,做到月月有成效,事事见结果。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将持续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并将评价结果运用于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中。营商环境活动实行月报告、季调度、年评价,区政府督查室、区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开展定期督导检查,推动各项任务目标高质量完成,对落实不力、完成质量不高的,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评优资格。
附件:海港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海港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鲍成超 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朱 颖 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沈玉洲 区政府副区长、海港公安分局局长
孙 贺 区政府副区长
马 馨 区政府副区长
刘 勇 区政府副区长
李 佳 区政府副区长
杨忠权 区政府党组成员
曹敬东 区法院院长
周江勇 区检察院检察长
成 员:郝向阳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董育松 区发改局局长
蔺学光 区司法局局长
王 健 区财政局局长
王 军 区人社局局长
曾 莹 区资源规划局局长
张 磊 区住建局局长
茹景峰 区交通局局长
李学良 区商务局局长
王 澍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董云鹏 区行政审批局局长
王彦辉 区税务局局长
魏永生 区法院副院长
张静漪 区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武国强 区工商联常务副主席
马 龙 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指挥中心主任
姚福强 海港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
田文韬 海港区供电中心副经理
海港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办公室主任由发改局局长董育松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