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贫困家庭生活状况,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根据最低生活保障动态管理的原则,2012年,我区共新增低保家庭3522户、6775人,其中城市新增2611户、5192人,农村新增911户、1583人。城市低保家庭标准每人每月420元,农村低保家庭标准每人每年2200元。
截至12月底,我区享受低保家庭人员共10340户、19895人,其中城市低保7324户、14164人,农村低保3016户、5731人。2012年共发放低保救助金6108.9万元,其中城市低保救助金5200.5万元、农村低保救助金908.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