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企事业单位:
现将《海港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5日
海港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责任重大。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申博体育在线:政务公开决策部署和省、市有关要求,围绕服务中心、服务大局,以夯实基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等工作为重点,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不断提高全区政务公开质效,努力为建设一流国际旅游城市做出应有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全面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一)坚持严格的保密审查制度。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谁审查、谁公开”的原则,严格落实直接责任人、科室负责人和主管领导三级保密审查程序,妥善填写、保管好信息公开审批凭证,确保不出现泄密事件。(责任时限:持续推进,责任单位:海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企事业单位)
(二)坚持规范性文件的集中公开制度。推进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及时进行动态更新,系统清理行政机关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通过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责任时限:持续推进,责任单位:海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企事业单位)
(三)坚持主动公开制度。动态更新政务公开事项清单目录,推进清单目录深层次应用,实现与政府管理、政务服务的深度嵌入、有机整合,有效破除政务公开隔离于各项业务的工作局面。(责任时限:持续推进,责任单位:海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企事业单位)
(四)坚持依申请公开制度。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质效,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制度,着力解决好受理申请格式不规范、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和受理程序不清等问题。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有效降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发生率和纠错率,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责任时限:持续推进,责任单位:海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企事业单位)
(五)进一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区政府有关部门要主动加强指导,推进各镇、街道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平台、专业队伍,不断提高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责任时限:持续推进,责任单位:海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企事业单位)
(六)规范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行政执法部门要及时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执法信息,加强本部门信息公开审核把关,严格把握公开时、度、效,依法依规保障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责任时限:2022年底前,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
二、全面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加强财政资金领域信息公开。认真落实政府预决算公开主体责任,严格公开时限、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方式,不断提高预决算公开水平。定期公开政府债务限额、余额等信息,及时主动公开本级2022年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信息等工作。(责任时限:2022年底前,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责任单位:海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企事业单位)
(二)加强卫生健康领域信息公开。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整合各类信息发布渠道,及时准确公开疫情防控相关政策、措施、数据等信息,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密切关注涉及疫情的舆情动态,提高信息研判和预警响应的及时性,针对相关舆情热点问题,快速反应、正面回应。加强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切实抓好公共卫生科普工作,提高公众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积极稳妥办理涉及公共卫生事件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加强个人信息保护,采取有效措施保管并妥善处置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收集的个人信息。(责任时限:2022年底前,牵头单位:区政府办、防控办、卫健局,责任单位:海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企事业单位)
(三)加强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聚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点领域,围绕环境空气质量、入海河流水质、土壤质量等内容,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相关信息。加强生态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和“双随机”抽查信息。(责任时限:2022年底前,牵头单位:海港生态环境分局,责任单位:海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企事业单位)
(四)加强重大建设项目领域信息公开。聚焦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建设项目,在批准和实施过程中,及时公开批前公示、批后结果、征收房屋、重大设计变更等有关信息。积极拓宽公开渠道,通过政府网站等及时公开各类项目信息,并及时回应公众关切。(责任时限:2022年底前,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资源规划局、住建局、征收中心,责任单位:海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企事业单位)
三、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进一步做优做强区政府官方微博,对群众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确属无力维护的政务新媒体坚决关停,不断提升政务新媒体规范化管理水平。(责任时限:持续推进,牵头单位:区政府办,责任单位:海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企事业单位)
(二)加强政府网站建设。深化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推动政府网站互联互通整合发展,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提供更精准更全面的政务信息服务。推进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优化栏目设置,强化内容保障,特别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实用性和便捷度。(责任时限:持续推进,牵头单位:区政府办,责任单位:海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企事业单位)
(三)加强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指南》河北地方标准落地实施,健全完善镇街动态、疫情防控、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等功能设置,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线上线下一体化融合发展。(责任时限:2022年9月底前,牵头单位:区政府办、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海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企事业单位)
(四)加强政务信息清理工作。各部门单位要对上网公开的政府信息每年进行一次集中清理,清理内容包括违反规定发布上级政府或部门的文件,以及不按规定信息分类录入的政府信息。同时,大力减压与群众利益无关的一般性工作动态类信息,主动发布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努力做到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得到公开。(责任时限:2022年12月底前,牵头单位:区政府办,责任单位:海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企事业单位)
四、全面规范发布年度报告
每年3月31日前,各部门单位要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报送区政府办公室政务信息和电子政务股备案。报告内容要真实全面,格式规范,数据准确,文字精练。
五、全面加强督导检查
(一)区政府办公室将加强督导检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迟缓的部门和单位,采取电话沟通、调研督导以及通报等方式进行重点督办,查找症结,限期整改。
(二)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把督导重点放在公开内容的及时和规范上,确保关系民生、群众关心的政府信息能够公开。要以方便群众查询为出发点,不断创新公开方式,提高公开效率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