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港区以“三统筹三扩大四创建”活动为引领,以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打造“闭环管理、多元共治”的社区矫正工作格局,推进平安海港建设。截至目前,共开展社会调查368人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495人,解除社区矫正对象361人,现有社区矫正对象486人,没有发生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等情况,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健全机构 整合力量 构建三级组织体系
建立三级组织体系。区级层面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工作,成立了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主任,主管区长任第一副主任的社区矫正委员会,镇街也分别成立了社区矫正委员会,村、社区针对每名社区矫正对象成立矫正小组,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具体负责,各部门、镇街密切配合的社区矫正工作局面。
建立高素质工作队伍。注重业务技能培训和日常学习教育,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执法水平、教育矫正和组织协调能力。截至目前,共组织开展业务、法律法规、廉洁自律培训15次。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建立工作联络机制,畅通沟通衔接,形成工作合力。依据《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等法规,制定《海港区社区矫正工作操作规范》等文件,规范了社区矫正工作流程,指导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同时,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保障机制,将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确保经费到位。
建立多元共治的工作体系。社区矫正是系统的社会工程,在工作中注重整合社会力量,合理配置资源,让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专业社工、志愿者、网格员既各展所长又互通互融,达到刚性执法与柔性管理的有机结合,形成社区矫正既有体现“主旋律”,又有“大合唱”的工作格局。
强化措施 规范流程 规范化与精细化有机结合
认真排查摸底,严把入矫关。严格依法开展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工作,司法机关成立社矫调查评估小组,对每名入矫人员进行实地调查评估。截至目前,共召开社区矫正审议委员会14次,研究疑难案件31件。
强化教育引导,严把衔接关。定期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培训,学习《社区矫正法》《刑法》等法规,开展心理辅导、法律知识考试、社区矫正案例讲解等,通过教育促使他们在矫正期限内不断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顺利回归社会,不再违法犯罪。
严格管理,因人施策,严把质量关。严格执行请销假管理制度,严格解矫鉴定、宣告等工作流程,并建立统一的工作档案,做到管理有序,工作留痕。严格执法检查,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开展社区矫正领域执法检查,截至目前,共开展社区矫正检查85次,处理各类违规人员124人次,提起撤销缓刑建议8人,执行收监7人,对其他社区矫正对象起到了震慑警示作用。
智慧矫正与心理辅导并重 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成效
推行智慧矫正。利用定位管理信息化平台实施管理,对社区矫正对象配备定位手机卡、安装定位APP、佩戴电子腕带等定位设备,并与平台实现数据连接。社区矫正对象每天早、中、晚三次使用定位APP刷脸签到,司法所工作人员每天登录定位平台开展巡查,司法机关不定时进行抽查。利用信息化技术,对社区矫正对象建立数字化档案,实现24小时行动轨迹监控。
推进心理矫治。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强化社区矫正人员心理矫治。对新入矫人员进行心理测评、建立心理档案。以所为单位,定期开展心理团体辅导,对预解矫人员于解矫日期上月集中统一开展心理讲座,对因违规违纪受到训诫、警告的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健康集中教育,截至目前,开展团体辅导集中讲座92次。对有心理障碍的重点关注人员开展一对一咨询疏导,舒缓其心理压力,共进行个案辅导133次。共发放心理读本1100余本,服务社区矫正对象800余人。
开展公益服务。在全区社区矫正对象中开展了“我为创建文明城、卫生城做贡献”活动,组织清理楼道小广告、杂物和垃圾,为共创美丽家园做贡献,截至目前,组织开展义务劳动200余次。疫情以来,组织全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践行社会责任奉献爱心”捐款活动,收到409名社区矫正对象的爱心捐款53788元,对表现突出的社区矫正对象,颁发了纪念章,以示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