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十届省委第二轮巡视工作统一部署,区委第五(专项)巡察组采取省市县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方式,对区直相关部门、海港经济开发区和东港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时间为2022年11月5日至12月30日。巡察组受理信访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5日。按照专项巡察要求,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党员领导干部在优化营商环境中涉嫌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认真处理。
巡察期间设值班电话:0335-3551538(8:00—18:00);
邮政信箱:秦皇东大街49号区委第五(专项)巡察组收,邮编066000;
电子邮箱:qwdyxcz20211222@163.com;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区委第五(专项)巡察组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建议。监督邮箱:hgqwxcb201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