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造干净、整洁、绿色的城市环境,按照海港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攻坚行动方案和入海河流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海港区园林绿化中心高度重视,及时调整方向,梳理内容,制定目标,集中整治、重点攻坚。中心各养护管理处以及公园游园要严格按照“八请”有关要求,认真对照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攻坚行动方案总要求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清理整治,做到立行立改,确保消除环境污染隐患。
一是深入开展裸露土地排查。该中心在今年3月初开展对此项工作的排查治理工作;经统计,我辖区共涉及四处点位1030平方米裸土地需进行治理,各养护单位将抓住春季有利时机,进行各项栽植补植工作的开展,5月30日前完成全部补栽任务。
二是大力开展绿地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活动开展以来,我中心加强了对绿化生产垃圾的及时清理清运,绿地内乔灌木的修剪,并要求绿化作业后一定要工完场清;对公园、游园等公共绿地加强环境保护管理,不允许各类垃圾的积存堆放;清掏绿地灌木及植被内剩余的积存垃圾,保证各园林绿地的卫生环境,对道路绿地、公共绿地各类违规广告及树挂进行集中的清理。从3月1日开始至月底,我中心共清理各类垃圾406.7余车次,共计5435方,清理各类小广告、树挂300个;修剪各类乔灌木共修剪乔木8956棵,花灌木9809株,草坪35600㎡、绿篱造型修剪14195㎡。
三是加强辖区内公厕的管理。该中心根据《海港区城市环境整治提升月行动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严格落实执行所有管辖公园内公厕24小时开放管理,并落实公厕精细化管理制度,安排专业负责公厕的卫生保洁工作,定时开展公厕的保洁、消杀除臭、消毒杀菌等工作,并做好公厕的病媒预防及消杀工作。
四是加强配合垃圾分类实施。推行绿化生产垃圾无害化环保处理。将管辖范围内所有垃圾桶更换为“环保型”垃圾桶,并明确标注提示各类垃圾的投放口,方便市民进行分类投放,培养垃圾分类意识;针对绿化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通过采用分类堆放,经控温发酵后制作有机肥的处理方式,将绿化垃圾消化处理,资源化再利用,实现园林绿化垃圾进行无害化环保处理。
五是强化督促巡查,加强绿地巡查监管。进一步发挥园林网格化管理优势,由中心领导班子带领相关科室组成多个巡查巡视小组,每天进行徒步检查,第一时间发现问题,迅速整改落实,确保绿化工作高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