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各相关人民团体:
《海港区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已经海港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bob博彩公司: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25日
海港区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秦皇岛人民政府办公室《申博体育在线:印发秦皇岛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秦政办字〔2022〕90号)精神,扎实推进全区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提高基本养老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党对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坚持“基础性、普惠性、共担性、系统性”原则,加快建成覆盖全体老年人、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任务
基本养老服务是指由国家直接提供或者通过一定方式支持相关主体向老年人提供的,旨在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必需的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服务,包括物质帮助、照护服务、关爱服务等内容。“十四五”时期,着眼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重点聚焦老年人面临家庭和个人难以应对的失能、残疾、无人照顾等困难时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通过优化整合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老年优待等制度资源,使所有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能够方便可及地获得基本养老服务。
二、重点工作
(一)主动响应精准提供服务
1.建立服务对象动态识别机制。推动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国家标准的落实,探索制定我区老年人评估办法,组织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评估结果各部门互认、按需使用,作为接受基本养老服务的重要依据。开展基本养老服务统计监测工作,建立我区老年人状况、基本养老服务项目统计调查和发布制度,为基本养老服务落实提供基础数据支持。依托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市级相关养老信息平台,推进各部门基本养老服务对象信息、服务保障信息统一归集、互认和开放共享,建立困难老年人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机制,细化与常住人口、服务半径挂钩的制度安排,通过数据筛选、系统定位、服务分级,逐步实现从“人找服务”到“服务找人”。
2.精准服务不同老年群体。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制度,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依托村(居)民自治组织和邻里互助力量,及时排查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有针对性提供探访关爱服务。鼓励支持基层老年协会、志愿服务组织、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家政服务业等参与探访关爱服务。加强残疾老年人养老服务保障,在身份识别、待遇享受、服务递送、无障碍环境建设等方面实现资源整合。加快发展生活性为老服务业,引导社区综合服务平台、物业服务企业、家政服务企业、零售服务商、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拓展为老服务功能,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查询、业务办理、家政预约、代收代缴等便民养老服务。
(海港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商务局、区卫健局、区统计局、区住建局、区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海港经济开发区,各镇、街负责)
(二)加强基本养老服务保障
3.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推动建立相关保险、福利、救助相衔接的长期照护保障制度。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随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加快发展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在国家、省改革制度下,稳慎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重点解决失能人员基本护理保障需求。建立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和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合理确定补贴覆盖范围和补贴标准,做好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长期护理保险等政策的衔接。
4.加强基本养老服务资金保障。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建立基本养老服务经费保障机制。调整完善区级财政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奖补政策,持续落实养老服务机构床位建设补助和运营补助制度,支持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基本养老服务。
5.完善多渠道保障机制。积极争取中央、省预算内投资支持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改善养老服务基础设施条件。落实发展养老服务优惠扶持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基本养老服务,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因地制宜提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将政府购买服务与直接服务相结合,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失能、高龄、无人照顾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社会力量依法通过捐赠、设立慈善基金、志愿服务等方式,为基本养老服务提供支持和帮助。
(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医保局、区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海港经济开发区,各镇、街负责)
(三)增加基本养老服务供给
6.统筹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将养老服务设施(含光荣院)建设纳入相关规划,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老年人口状况和发展趋势、环境条件等因素,分级编制推动养老服务设施发展的整体方案。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区要按标准和要求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要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居住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等,通过补建、购置、置换、租赁、改造等方式因地制宜完善养老服务设施。
7.强化公办养老机构保障作用。政府投入资源或者出资建设的养老服务设施优先用于基本养老服务。发挥公办养老机构提供基本养老服务的基础作用,推动公办养老机构社会化运营,建立入住管理制度,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前提下,重点为经济困难、空巢、留守、失能、残疾、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服务。现役军人家属和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符合规定条件申请入住公办养老机构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制定推进公办养老机构高质量发展有关措施,做好规划建设和运转保障等工作,对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老年人全部实现集中供养。到2025年至少建有1所以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且具有医养结合功能的县(区)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制定完善光荣院管理有关措施,在保障好集中供养对象的前提下,可利用空余床位为其他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无赡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优待抚恤对象提供优惠服务。
8.推动城企联动普惠养老服务发展。推动城企联动普惠养老服务发展。依托和整合现有资源,分区分级建设和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发展街道(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或为老服务综合体,打造以照护为主业、辐射社区周边、兼顾上门服务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支持养老机构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可按规定统筹养老服务资源。支持社会力量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助餐助洁、康复护理等服务。到2025年,实现辖区内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能力全覆盖,构建“一刻钟”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圈。推进建设以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为中枢、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为支撑、农村互助养老设施为基础的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到2025年,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实现全覆盖。
9.推进医养康养相结合。建立健全长期照护服务体系,积极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通过设施改建、服务赋能以及评估引导,提高专业照护能力,进一步盘活养老床位存量、提高护理型床位设置、增设失能老年人护理专区,全面提升康复护理服务水平。鼓励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协议合作、合作共建等方式开展合作,支持医务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支持发展养老医疗服务联合体,根据老年人健康状况在居家社区机构之间接续养老。深化医养签约合作机制,在实现养老机构医疗服务全覆盖基础上,不断丰富服务内容,积极推动养老机构医疗服务实现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
10.开展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进一步完善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模式,构建依托行业专业机构和龙头企业“科技+生产+配置+服务+用户”的租赁服务体系。以实际需求为导向,通过每年修订发布的《秦皇岛市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产品目录》,加快推动康复辅助器具中心、社区站点建设,选择有代表性的社区公共资源、商圈场地等设施,形成康复辅助器具租赁、辅导、使用的全方位、多模式的服务体系。通过康复辅助器具提高老年人的自理能力,降低其对他人照护的依赖度,更好满足老年人的特殊需求。
(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财政局、区资源规划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海港经济开发区,各镇、街负责)
(四)提升基本养老服务质量。充分发挥家庭在基本养老服务中基础性作用,加快完善行业质量标准体系,推进基本养老服务机制有效运行,提高群众满意度。
11.强化家庭赡养能力。巩固家庭在养老中的基础地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扶养人所在单位应当督促赡养人、扶养人履行赡养、扶养义务。进一步增强家庭照护能力,将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培训纳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目录,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参加照护培训等相关职业技能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支持养老服务机构、为老服务组织等,定期面向老年人及其子女亲属开设老年人护理、保健课程或开展专项技能培训,有条件的可利用互联网平台等免费开放部分公益性课程。依托街道(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或为老服务综合体、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以及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等基层力量提供家庭养老指导服务,帮助老年人家庭成员提高照护能力。
12.提升居家养老服务品质。优先推进社区道路设施、休憩设施、信息化设施、服务设施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设施改造,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利和舒适的环境。利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资源,开展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增加社区医养中心数量,每年为65周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和健康体检免费服务。以满足居家生活照料、起居行动、康复护理等需求为重点,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对纳入分散特困供养的失能、高龄、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可将改造对象范围扩大到城乡低保对象中的失能、高龄、残疾老年人家庭等。引导社会化专业机构为其他有需求的老年人家庭提供居家适老化改造服务。
13.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围绕老年人出行、就医等高频事项和服务场景,加强信息无障碍建设,提供bob博彩公司智能化适老产品和服务,在各类日常生活场景中,保留老年人熟悉的线下服务途径,并不断优化服务方式,保障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困难老年人的基本需求。完善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健康码”管理措施,便利老年人通行。加快推进城市范围内公共场所无障碍自助公共服务设备部署。
14.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基本养老服务有关标准的落实,开展养老服务标准化专项行动,推进服务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发展,鼓励公办养老机构积极参与等级评定。到2025年,80%以上的乡镇(街道)级公办养老机构评定等级不低于一级,80%以上的区级公办养老机构评定等级不低于二级。健全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加强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强制性标准实施和监督检查,积极推进养老服务机构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鼓励开展无障碍环境认证,提升无障碍环境服务水平。
15.加强护理员队伍建设。推动职业教育与医院、养老机构签约合作,开设康养专业,探索建立专业实习基地,培养养老管理、护理人才。进一步完善养老机构护理员培训体系建设,推动四星级、五星级养老机构开展护理员培训业务,开展职业道德、专业技能、机构管理、消防安全等各类培训。持续组织全区护理员技能大赛,提升我区养老服务质量和护理水平。
(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局、区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海港经济开发区,各镇、街负责)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落实措施和进度安排。区养老服务联席会议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研究并推动解决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强化督导监管。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要切实履行责任,落实支持政策,加强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区民政局要会同区发展改革局等部门,建立健全评价机制,做好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综合绩效评估工作。要强化基本养老服务综合监管,确保服务质量和安全,对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追究责任。发挥标准对基本养老服务的技术支撑作用,开展服务质量第三方认证。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主动做好基本养老服务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公开基本养老服务信息,畅通意见建议反馈渠道。要凝聚社会共识,充分调动各方支持配合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重要改革事项要充分听取意见,提前做好风险评估。
附件:海港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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