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压紧压实责任。实行严格化管理,组织各属地对易发生山洪灾害地带逐一开展走访巡查,及时调整区、镇、村三级山洪灾害防御机构,117个重点村全部设置宣传栏和警示牌并配备铜锣及手摇报警器。
二是抓好关键环节。结合“清四乱”工作,对31座水库、58座塘坝、10条重点河流等水利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排查出的31项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同时,对全区在册水库因库施策,精准有效落实各项防汛措施。
三是完善应急体系。通过开展灾害防御知识培训和转移避险演练活动,细化应急处置流程,有效提高指挥决策水平和防汛应急处置能力。
截至目前,编制区、镇、村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123个,开展防汛培训5场、500余人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