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秦皇岛市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了《秦皇岛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指导标准》(秦政办规〔2023〕1号),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补偿标准》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我市2016年制定发布的《秦皇岛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指导标准》(2016〔51〕号),实施至今已满6年,随着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市场价格、物价指数及劳动力成本都有了一定程度的增幅,2016年制定并执行到现在的土地征收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已与当前社会发展水平和征地补偿实际不相适应,影响了土地征收工作的开展。制定和公布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是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和落实上级征地补偿改革工作的重要手段,是推进征地工作的必要措施。为此,修订出台新的《补偿标准》非常必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河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市重新修订并印发了《秦皇岛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指导标准》。
二、本次修订《补偿标准》采取了哪些工作方法?
一是广泛开展调研。为保证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向全市所有县区,并通过县区向乡镇、村发放调查问卷,组织征地工作量较大的县区、乡镇、农民代表开展座谈,充分了解现行补偿标准的执行情况,明确补偿标准调整方向。二是科学测算标准。本次标准调整遵循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兼顾新旧标准衔接的原则。在标准测算中,采用行业标准及我市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技术参数、广泛调研等途径,同时参考了省内其他设区市相关补偿内容和标准,再结合秦皇岛市地形地貌、作物分类、种植养殖习惯等因素因地制宜制定,力求反映全市平均价格水平。三是严格履行程序,严格按照《河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履行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补偿标准制定过程依法合规。
三、《补偿标准》的构成和主要特点是什么?
标准共分为9大部分包括树木类、葡萄类、温室大棚类、水产养殖类、畜禽养殖类、水井类、迁葬费、农田电力设施、农田灌溉管网等,共22条。重点明确了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修订的目的和依据,确定了各类地上附着物的具体补偿标准。一是补偿种类更加齐全,更具操作性。本次修订充分吸纳了各县区实际征地中的补偿内容,覆盖了征地中绝大部分补偿种类,更加符合工作实际。二是对不便于实际操作的内容进行了简化,如树木补偿依据由树龄改为树径等。三是补偿价格更加合理,能够在补偿工作中得到落实。
四、《补偿标准》适用于哪些范围?
凡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征收土地,涉及果树、林木、苗木、花卉、温室(大棚)、水产养殖、家畜养殖、农田水电设施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的,自该标准公布之日起适用本规定。海港区、北戴河区、山海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城镇开发边界集中建设区范围内地上附着物补偿可参照本指导标准及指导价格,延用原包干价补偿方式,具体价格由各区政府自行确定。
五、新旧《补偿标准》如何衔接?
在本标准执行前已经开展征地前期程序,按原标准签订了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为确保新旧标准平稳过渡,明确了本标准施行前,已经与被征地单位或者个人签订补偿协议的,按原补偿标准执行。
六、对于本《补偿标准》未涵盖的项目如何补偿?
本规定未明确的地上附着物,以及在土地征收过程中遇到的特殊情况,各县(区)可以按照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通过协商或委托有关专业、技术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经县(区)政府认定后予以补偿。
原文链接:http://www.qhd.gov.cn/front_pcthird_zcjd.do?uuid=D829BF45E7467977CDB22BDCEAD5B80A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申博体育在线:印发《秦皇岛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指导标准》的通知
http://www.qhd.gov.cn/front_pcthi.do?uuid=D829BF45E7467977CDB22BDCEAD5B80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