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艳华 通讯员王景海)近年来,物业管理服务矛盾纠纷不断增长,成为当今社会不和谐的一个重要因素,为了维护社会稳定,为居民提供一个和谐的生活环境,区法院专门建立了物业纠纷巡回法庭,积极探索化解物业纠纷的办法和机制,取得良好成效,自物业纠纷巡回法庭运行以来,共受理1122件纠纷,已成功调解301件,开展法律宣传42次,讲座培训14次,组织庭审观摩8次,解答咨询900余人次。
区法院联合物业服务业行政管理机关和物业服务行业协会,对审理中遇到到物业服务中遇到的问题,进一步进行规范和明确。组织协调召开由法院、行政机关、物业服务行业协会参会的物业服务纠纷案件专题调研座谈会,总结物业服务纠纷案件的审判处置经验,对物业服务纠纷的疑难争议问题进行了梳理和规范,统一了认识,为今后物业服务纠纷的审判、调处工作指明了方向。
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前移化解关口,与物业服务业行政主管部门、物业行业协会、社区街道办和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物业服务纠纷联合调解机制,共同对诉前的物业纠纷实行多元化解。一旦有物业纠纷反映到行政主管部门或物业行业协会, 法院及时派出法官前往人民调解委员会,会同人民调解员,召集物业公司、业主进行调解。法官通过联合调解和多元化解决方案,抓住案件焦点,耐心释法明理,多做调解工作,找准利益平衡点,帮助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调解成功的,经人民调解委员会制作人民调解协议,法官可现场进行司法确认。在当事人发生纠纷后,起诉至法院之前,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成功并经法院司法确认的事件有30余件。
依托区法院试点的速裁判审判方式和民事诉讼法新设立的“小额诉讼”程序,对经诉前调解仍无法化解的物业纠纷,在立案审查阶段将部分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当事人争议不大的物业服务纠纷分流至速裁庭审理。通过简化传唤当事人方式、灵活安排夜间、休息日、节假日调解或开庭,加快该类纠纷的化解效率,发挥速裁程序便民、迅速、一审终审的特点,妥善解决一系列的物业服务纠纷。今年在夜间、休息日调解开庭的案件,有25件次。
针对审理中发现的普遍存在的各种不规范问题,制作司法建议,制止和规范物业服务公司和业主的各种不当行为。多方面、多渠道地与建设、城管、工商、消防、公安等部门联动,对侵犯业主共有部分和私自改变物业结构、用途等行为进行检查、清理和处罚,力争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
引入独立的第三方机构,解决纠纷中的专业性问题。针对物业服务水平等级、房屋结构、物业共有部分、会计账户等专业性强,当事人争议较大的问题,由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出具评估报告,使法院的调解、裁判的结果更加令人信服。
重视和发挥业委会效能,为全体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开发商搭建信息沟通、协商平台,促进物业服务企业的业务公开,促使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和开发商加强理解和互信减少矛盾和争议。
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提升司法服务水平。采取开展巡回审判,与新闻媒体机关共建法制课堂、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及时发布信息,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增强群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还通过法院网站、微博客等网络信息手段,与兄弟法院互相学习借鉴,与业主、物业服务企业、网友进行互动,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