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拓展农村环境整治成果,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海港分局进一步压实镇、村主体责任,持续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加强农村环境日常监督管理,彻底消除环境风险隐患,全力推进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一是形成上下联动。分局联合相关部门不定期检查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形成乡镇全面自查、区级不定期检查常态化,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区级发现问题,乡镇根据反馈问题逐项整改,区级开展“回头看”,切实确保问题整改见底清零,见实效,见成效。
二是狠抓隐患排查。畜禽养殖方面,以村为单位,对所有养殖场户采取“逐一过筛”方式进行摸底排查,重点排查粪污处理设施不到位、已建设施不运行、粪污乱倒乱排、臭味外逸扩散严重等问题;生活垃圾方面,充分利用网格化管理,及时发现解决乱堆乱放乱排等现象,持续开展以“十清”行动为主题的周清扫制度,切实巩固现有整治成果;农村生活污水方面,采用明察暗访形式,督导各镇全面排查村庄是否存在生活污水乱排乱倒、街道污水横流等问题,做到边排查边整改边提升,保证检查与治理实效;农村黑臭水体方面,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镇级政府充分利用环境监管网格对全区农村坑塘、沟渠清单水体实施全覆盖巡查,及时消除污染隐患。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出台《海港区2024年村庄清洁行动“春季战役”实施方案》《海港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十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海港区2024年旅游旺季生态环境质量保障方案》等系列文件,持续加强对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监督管理,建立“镇村自查、部门督导、县级验收”日常管控机制,进一步压实部门、镇、村责任,对新增完成整治村庄定期组织排查,不断提升治理水平。
下一步,分局将重点从农村生活垃圾、畜禽粪污、农村污水治理、农村黑臭水体等多方面开展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完成农村环境整治的村庄看不到污水横流,无污水泼洒到公共空间,无粪污直排或化粪池溢流现象,无污水直排环境水体等;闻不到臭味,不在公共空间或房前屋后形成黑臭水体、臭水沟、臭水塘等;听不到村民怨言,治理成效为村民群众所认可,切实提升农村人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