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改善我区残疾儿童康复状况、促进残疾儿童全面发展、减轻残疾儿童家庭负担,着力保障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需求,我区建立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细则,要求对我区0—6岁,符合救助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进行康复救助。
根据多年的工作经验,大部分脑瘫儿童都存在脚外翻、脚内翻、足下垂等问题,给他们的行走造成了很大障碍。而要恢复这些孩子的行走功能,就要给他们穿上矫形鞋,区残联专门针对脑瘫患儿的这一情况,为需要制作矫形器的脑瘫儿童开展适配,本年度预计为30名儿童开展服务。康复师按照规定要求,对残疾儿童进行一对一、面对面的科学评估,并对符合条件的脑瘫儿童进行了现场取模。
下一步,海港区残联将深入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应救尽救”原则,不断完善残疾儿童关爱服务体系,以精准康复助力残疾儿童更好融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