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农村生态环境质量,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海港分局积极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扎实推进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工作任务落实,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聚焦环境治理,确保生态安全。结合海港区环境特点,通过与农业农村、综合执法、水务等部门联合,加强农村环境日常监督管理,持续开展村庄风险隐患排查,完成相关村庄的综合环境整治任务。全力推进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进一步压实镇、村主体责任,重点从生活垃圾、畜禽粪污、污水治理、黑臭水体等多方面对历年来完成农村整治的村庄开展排查治理“回头看”,巩固拓展农村环境整治成果,切实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聚焦环境监管,推动振兴行动。紧盯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及人民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持续加大生态环境污染防治惩治力度,加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形成打击生态环境犯罪工作合力,及时组织开展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责令整改、立案查处等一系列措施,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加强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有效改善了海港区生态环境质量。
强化源头监管,奠定振兴基调。动态更新源头名单,形成长效监管机制,不定期对农村生活污水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有效运行。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镇级政府充分利用环境监管网格对全区农村坑塘、沟渠清单水体实施全覆盖巡查,建立常态化巡查制度,从“查、治、管”三方面,强化污染源头管控,确保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清零。
聚焦发动群众,确保宣传到位。坚持把群众的宣传教育引导作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的突破口,广泛开展环境保护意识宣传工作,引导群众自觉维护治理成果。不向水体、雨水口违法排污,不向水体丢垃圾,鼓励群众监督治理成效、发现问题,形成全民参与治理的氛围。从而巩固拓展农村生态环境排查整治成果,全力推进辖区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