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海港区工商局结合工作实际出台六项具体措施,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能力。
一是建立案源登记制度,统一立案、销案审批。全局统一建立《案件来源登记簿》,将案件来源情况及时、准确记录并录入执法办案信息化网络流程。符合立案条件的进行及时立案,并在3个月内办结,由相关科室进行督导;不符合立案条件或进行销案由主管局长批准,法制科备案。有效杜绝不按规定管理案源、有案不立、立而不查的行为。二是规范行政强制行为,强化涉案财物管理。严格规范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和解除行为,全局统一设立“涉案财物管理公物仓”,由财务装备科专人负责出、入库和日常保管,杜绝乱用行政强制措施和随意解除等现象。三是确定行政处罚权限,明确案件类型分工。根据各执法办案单位的业务分工和职能特点,明确执法办案单位行政处罚权限和查办案件类型,在全局形成突出重点、紧密协助、相互配合的执法机制,形成执法办案合力,拓宽执法办案领域,带动全局执法人员办案水平的提高。同时杜绝办案单位争抢案源、重复办案的现象。四是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确定执法工作重点。为突出执法重点,有效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在完成省、市局部署的专项整治工作同时,重点开展“两虚一逃”专项整治、烟酒市场专项整治、无照经营专项整治的三项专项执法行动。五是清除执法区域盲点,实施交叉执法检查。全局各执法单位按照谁“谁检查、谁立案、谁处罚”的原则在年底将通过异地易人的交叉执法方式,打破固定区域、固定人员形成的固定执法模式和思维,达到取长补短、查漏补缺、联动互促、整体推进、共同提高的目的,杜绝人熟、地熟、存在执法盲区的现象。六是建立考核评比机制,树立执法办案典型。全局将在年底开展执法办案考核评比活动,根据全年执法表象,评选执法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以激发全局行政执法工作积极性。(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