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围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海港分局精准施策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加快建设美丽乡村。
全面督导,强化责任担当。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进行现场勘查,督导各村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不定期检查水质状况及运维管理情况,针对发现问题的污水处理设施建立台账并明确整改期限,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同时按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和相关标准,监督指导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规范运行,定期开展水质监督性监测。
健全机制,形成长效管控。严格落实相关部署要求,定期开展督导督查,对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形成长效监管机制,确保治理有效。采取定期+不定期对农村生活污水与黑臭水体治理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查看各站点内外环境、设施运行情况等,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持续有效发挥作用。推进建立农村黑臭水体长效管控和动态监管机制,与各相关部门建立巡查联动,定期通报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情况,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品质。
积极谋划,改善生态环境。加大宣传动员,提高群众环保意识,从源头上减少污水的排放,不断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无害化处理能力,完成省、市下达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美丽乡村、乡村振兴等工作为载体,整合资源,积极谋划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及循环利用治项目,持续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
下一步,海港分局将继续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镇级政府充分利用环境监管网格对全区农村坑塘、沟渠清单水体实施全覆盖巡查,建立常态化巡查制度,落实长效管护措施,及时反馈异常问题并做好整改,强化污染源头管控,确保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清零,同时引导村民规范排放垃圾污水,推动实现农村黑臭水体治得好、管得住、长久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