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8/19 0:00:00 次浏览 分类:政府动态 来源:
“三”即“三个转变”。由路面治理向源头治理转变;人工治理向科技治超转变;集中治理向长效治超转变。“二”即“两个全覆盖”。时间上全覆盖,采取24小时4班轮岗制,加大执法覆盖面,减少管理盲区;源头上全覆盖,加强对港口、货物集散地、矿山等地区监管,从源头控制超载车辆出入。“一”即“一个具体规范”。对超载车辆按照认定标准进行科学称重、卸载、罚款、记录,实行一案一档登记,工作汇报实现日报告、周总结制度。今年以来,共检查车辆6157辆,查处超载车辆5319辆,卸货25237吨。(交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