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7/30 15:58:52 次浏览 分类:政府动态 来源:
下放范围:监管单位为区工商局,注册资本为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公司及所属分支机构、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以下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所属分支机构和营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的全民(集体)所有制分支机构登记管辖权限。(政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