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节能减排战略方针政策,促进科学合理利用资源,提高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发改局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管理,严把项目审批节能关。一、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规规定,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行分类管理,根据项目建成投产后的能源消费量情况,要求项目单位分别制作、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节能评估报告表或节能登记表。二、严格评估审查项目用能总量、能源消费结构以及节能措施等事项,严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落后工艺、设备项目的建设。三、配合市节能监察中心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措施和能耗指标等落实情况进行节能监察和日常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建设真正做到节能减排。(发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