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白天检查与夜间突击检查相结合。针对个别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停运偷排的现象,在确保白天检查频率的同时,组织6名工作人员,成立3个检查小组,加大夜间抽查力度,坚决杜绝偷排现象发生。二是法律宣传与高限处罚相结合。在加大环保法律法规、环保专项行动宣传力度的同时,针对企业的违法排污现象,加重处罚力度,威慑其他违法企业,做到“处理一个,震动一片”。截至目前,共发放宣传单300余份,整治查处违法排污企业4家。三是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组织10名工作人员成立污染源排查小组对全区的污染源全面排查,同时采取暗访的方式深挖未纳入环保管理的污染企业,重点是分布较为偏远的小企业。1—6月,共检查企业84家。四是部门检查与领导督察相结合。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的同时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定期召开环境形势分析会,认真分析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具体措施全力推进专项行动的开展。(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