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完善组织机制。专门成立了由街道党工委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职能部门和社区负责人为组员的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办公室。制定下发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计划》,明确了工作目标、创建步骤、创建举措、创建要求。二是完善保障机制。建立考核奖惩制度,将文明创建工作纳入科室、社区目标管理考核范围,与年终考核相挂钩。健全完善领导班子包居、每周一例会、班子成员交流谈心、重大事项协商通报等项制度。三是完善宣传机制。组织街居干部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制作《秦皇岛人文明公约》宣传单1000份,向辖区居民发放。利用社区简报、宣传栏,文化长廊等宣传手段,大力弘扬民族传统文化。加强信息宣传,截至目前,在中央、省、市、区等各级媒体及信息简报刊(播)发稿件169篇。(东环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