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把好预防关。制订完善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快速反应机制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健全食品安全信息报送体系,细化完善信息报送时限、程序、责任等方面的要求。二是把好监管关。落实食品质量查验登记、进销台帐登记制度,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对辖区商店、食品摊点等进行走访检查、建档入册,对食品卫生、环境卫生不达标的商家发放整改通知书,并不定期监督整改情况。截至目前,与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签订《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书》30余份。三是把好宣传关。通过张贴标语、发放传单等多种形式,加强对食品质量安全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并对食品经营个体户下发食品安全告知书。目前,已发放食品安全告知书50余份,发放传单500余份,悬挂标语10余条。 (建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