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艳华 通讯员王津)区法院结合民事审判特点,讲究审判艺术,注重审判实践与热情服务的统一,采取换位思考方式,总结民事调解规律,使办案的水平不断提高,法院形象也越来越好。
在审判方式上,该院对起诉到本院的民事案件,坚持民事诉讼法证据规则的规定,严格庭审法则办案,即庭审前平等对话法、庭审中耐心听讼法、庭审后调解换位法、宣判后告之权利法,充分赋予当事人摆事实、讲道理的机会,尽量让双方当事人沟通思想,消除对抗情绪。庭审前平等对话,法官尊重当事人的人格,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耐心解答当事人提出的问题,告知当事人参加诉讼应注意的事项,消除其思想障碍和顾虑,为开庭创造良好条件。庭审中耐心听讼,法官耐心听取当事人及诉讼参加人的意见及辩论,把握当事人的心理,对当事人诉讼进行正确引导,确保庭审顺利进行。庭审后调解换位,法官根据当事人争议的焦点,形成对案件系统的分析与思考,权衡各方利益,讲求情法并用,帮助双方当事人采取恰当的换位思考,促进双方的相互理解和让步,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宣判后告之权利,法官对败诉方当事人耐心向其解释败诉的原因,法院判决的依据及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告知上诉或申诉的权利。对案件的胜诉方,告之其申请执行的期限等注意事项,防止当事人因对法律知识不了解,而造成合法权益得不到及时保护。
截至6月20日,该院审结的民事诉讼案件中,以调解或调解后撤诉方式结案的占62.4%以上,上诉率下降,当事人的满意率大幅度上升,案件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