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志强)区检察院充分发挥互联网方便、快捷、广泛的功能,注重发挥网络新媒体的宣传功能,建成本院的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积极宣传检察工作动态,开展以案释法,深化检务公开,推动新媒体宣传。
新媒体宣传难在发布信息来源少,长时间不更新,关注的人越来越少,淹没在网络大潮里。区检察院党组专门研究,从全院各部门选出有写作爱好和网络技术专长的人员,成立信息综合小组。实行每周例会制度,及时汇总全院新闻线索,编写稿件信息,根据稿件内容,分门别类在网站、微博、微信上发布,保障网络宣传素材来源充足,做到每周都有更新。
为提高新媒体宣传力度,该院组织15人的专门网络宣传队伍,针对网络舆情,敏感、热点问题,开展跟帖、点评,加强对舆情的正确评论和引导,积极宣传正能量,让正面声音占领网络阵地。号召全院干警关注本院网站、微信、微博,了解检察工作新闻动态,增强网络载体的关注度、影响力。组织网络舆情知识讲座,提高干警网络舆情意识,把握正确网络发声的方向。
新媒体宣传需要物质硬件做载体。在综合规划办公楼时,区检察院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谋划信息化建设。建设信息网络中心机房,建成由一台外网服务器,50台终端计算机和5个交换机构成的10兆光纤的互联网网络系统。加强信息技术力量,成立专门信息中心机构,引进网路工程师专业人才。建成连接互联网的干警电子阅览室,让新媒体宣传有雄厚的物质技术支撑。
为保证新媒体发声的正确性和相关信息的保密性,该院制定了《检务公开实施意见》、《统一对外信息发布工作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制度。在网络媒体上发布的内容,不论是本单位采编的信息,还是链接转发的内容,都要严格执行审核审批制度,由政工部门审核,主管院领导审批,重大内容由检察长审批。之后交由信息中心专人进行发布,同时做好台账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