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港区人民政府
申博体育在线:成立海港区基层医药卫生体制
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为切实加强对全区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衔接,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海港区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及其职责
组 长:于春海 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张国林 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张立红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孟凡辉 区长助理、发改局局长、临港物流园区管委会主任
王 澍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谢京海 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刘玉僧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李晓颖 区政府外侨办主任
王胤龙 区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
刘凤奎 区人劳局局长
印 洪 区财政局局长
刘 擎 区物价局局长
周雪山 区民政局局长
苏文胜 区卫生局局长
费玉琴 区计生局局长
胡广设 区人劳局副局长、编办主任
李永军 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及河北省、秦皇岛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审议全区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政策、方案和措施,组织推动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协调处理和解决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其职责
主 任:苏文胜 区卫生局局长
副 主 任:雷兆富 区卫生工委副书记
魏 群 区卫生工委委员
佟瑞山 区发改局副局长
赵 桦 区财政局副局长
傅 宁 区人劳局副局长
李一波 区编办副主任
工作人员:杨静涛 区发改局体改股股长
郭晓宇 区财政局社保科科长
李健华 区人劳局工资股副股长
李春景 区卫生局办公室科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主要职责: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重点做好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综合指导、组织实施、协调服务、督导检查、总结交流、信息反馈等工作。根据国家、省政策规定和部署要求,在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全区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方案和措施的意见建议,供区委、区政府、区医改领导小组决策参考。掌握全区医改工作进程,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提报的有关事项进行协调联络,协调促进全区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案实施,督查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一)区卫生局:负责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落实市制定的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方案。参与制定全区医改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医疗卫生工作规划、规范、技术标准;组织医疗卫生工作的监督、检查、评估和技术指导;开展医药卫生调查和信息收集;协助做好招标采购、基本药物统一配送。负责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行政村卫生室改革试点方案的制定、组织实施和检查督导工作;基层
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和增补的非基本药物使用与采购管理以及药品零差价销售办法的制定和组织实施等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配备工作。
(二)区发改局:负责做好基层医疗机构建设规划的编制和项目建设工作。
(三)区人劳局:牵头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工作,参与制定全区医改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市里相关文件精神。牵头负责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及人员工资待遇、职称晋升等相关意见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四)区编办:负责与卫生局共同研究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设立、设置方案和人员编制核定工作。
(五)区财政局:负责研究制定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财政补助政策并安排有关经费;参与制定全区医改实施方案;探索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等补助方式;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负责基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所需资金的测算和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基本药物制度运行补偿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国库集中收付管理办法的制定工作。
(六)区物价局:负责国家基本药物价格和医疗卫生服务收费的监控;参与制定改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政策并监督实施。
(七)区民政局:负责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资助城乡低保对象、五保户参保,有效使用救助资金。
(八)区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宣传单位和新闻媒体,通过大众化的信息手段,开展多种形式的公益性、群众性医改相关政策和知识宣传教育,引导正确的舆论导向。
(九)区总工会:负责会同有关部门针对不同类别职工、农民工的具体情况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十)区计生局: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指导和管理。
二○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