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政〔2010〕53号
海港区人民政府
申博体育在线:印发海港区节能减排专项行动领导
小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攻坚力度,确保全面完成我区今年和“十一五”节能减排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区政府成立了海港区节能减排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了《海港区节能减排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工作方案》,明确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及近期主要工作。现将《海港区节能减排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实行集中办公,及时做好各种情况的汇总、分析、整理、上报工作,制定和采取有力措施,强力推进节能减排工作。
二○一○年
海港区节能减排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工作方案
为确保全面完成今年和“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区政府决定成立区节能减排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于春海 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张国林 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廉国会 区政府副区长
杨玉珠 市电力公司营销客服中心副主任、主任工程师
成 员:刘晓光 海港公安分局局长
张玉华 海港国土分局局长
孟凡辉 区长助理、区发改局局长、临港物流园区管委会主任
刘继军 区长助理、太阳城管委会主任
董云鹏 区长助理、区信访局局长
王 澍 区政府办主任
何占峰 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
李满元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张少伟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蔺学光 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高洪星 区政府办副主任、应急办主任
李晓颖 区政府办副主任
郭立盘 区委办、政府办副主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杜 宁 区发改局副局长
印 洪 区财政局局长
李占谦 区国税局局长
杨连盛 区地税局局长
黄彦英 区统计局局长
孙长征 区商务局局长
李晓光 区教育局局长
马建忠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梁安平 区安监局局长
黄秀红 区科技局局长
刘 擎 区物价局局长
侯树祥 区工商局局长
李学良 海港质监分局局长
苏文胜 区卫生局局长
刘海波 区文体局局长
史志刚 区城管局局长
肖长海 区城乡建设局局长
谢京海 区环保局局长
李秋来 区农业局局长
魏 琦 区林业局局长
房必有 区水务局局长
王洪泉 海港镇镇长
王维民 东港镇镇长
石建军 西港镇镇长
郝冀伟 北港镇镇长
张 晶 海阳镇镇长
胡福全 北部工业区管委会主任
晁颖峰 西港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文斌 文化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静漪 海滨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周莲洁 燕山大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进国 河东街道办事处主任
林大华 建设大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兰 鹏 白塔岭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晓东 港城大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博威 东环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齐秋丰 北环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立平 区政府法制办主任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区委组织部:负责将节能减排工作作为相关单位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内容。
区委宣传部:组织区新闻单位在重要版面和重点新闻节目中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反映各镇、街道和重点耗能企业开展节能减排工作的思路举措、典型经验和阶段性成果;协调各有关单位向市主要媒体推荐重要报道线索和先进典型;指导各镇、街道和重点耗能企业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区委政法委、区信访局:负责制定关停企业稳控预案,协调解决有关节能减排方面的信访问题。
区发改局:研究制定节能降耗政策措施;负责对重点耗能企业节能工作的指导、协调、调度和考核,推进重点耗能企业开展能效对标工作;负责新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审查;组织开展对各重点耗能企业实施关停限产预案;加强与区节能减排督导组沟通联络,及时收集、上报、反馈重要信息;组织开展节能监察服务月活动;组织开展全区高效照明推广工作。
区教育局:积极组织区内各中小学校参与以节资、节电、节水、节约办公用品为重点的节能降耗活动。
区科技局:加大节能减排技术、产品、工艺、装备的研发力度,加快产业技术路线图制定与示范。
区工信局:指导督促各镇、园区、街道、企业贯彻执行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年度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能耗大户开展对标活动、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及监督检查、考核工作;落实用电月会商制度及用电分析预测预警;对全区所有工业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进行彻底清查,严查非法性生产企业进行非法生产。
海港公安分局:积极配合区发改局、工信局等部门开展节能减排工作专项清查活动,严厉打击阻挠工作人员执法的行为。
区监察局:负责全区节能减排的督导工作;对未完成节能减排任务的各镇、园区、街道、重点耗能企业、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对在节能减排工作中弄虚作假、谎报、瞒报数据的相关人员给予相应党政纪处分。
区财政局:负责筹措攻坚行动资金,为攻坚行动提供财力保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和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使用,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
海港国土分局:加强土地利用计划调控,严禁向高能耗、高污染项目提供土地;对落后产能企业,提高其用地成本,促其尽快退出市场;对未按时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企业,不予批准新增建设用地。
区环保局:根据省、市、区有关政策要求和任务目标,制定我区实施污染减排的具体措施;组织开展污染减排督导行动,加强对各镇、园区、街道和重点耗能企业污染减排目标任务的调度和通报;加强对污染减排设施进行管理和检查;严格环保审批,对违反建设项目环保要求的企业坚决关停取缔;加强对建设项目污染防治“三同时”的验收;制定污染减排目标任务考核办法,组织实施预考核。
区城管局:加强城市景观照明节能的管理。
区交通运输局:指导全区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工作;严格执行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制标准,严格控制客运线路运力投放。
区安监局:负责危化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及监督工作。
区水务局: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拟定全区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入河排污口论证制度,指导饮用水水资源保护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河道的综合治理工作。
区农业局:加大农村节能工作,优化农村能源结构,加大农村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再生能源的开发力度,积极推进农村秸秆的综合利用。
区国税局:落实有关节能减排的税收优惠政策;依法加强对高耗能、高污染和产能过剩行为的税收征管,严厉打击偷税行为。
区地税局:监督落实促进科技进步税收优惠政策及鼓励资源节约和环保税收优惠政策。
区工商局:对淘汰落后产能中被当地政府责令关闭的企业,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或者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海港质监分局:负责对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有关标准实施监督,企业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和节能检测服务,高耗能特种设备生产使用节能监管。
区统计局:负责单位GDP能耗、单位GDP电耗等节能降耗相关指标的统计及监测、预测工作,及时向市沟通汇报我区节能统计工作情况,指导各镇、园区、街道和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统计工作的开展。
区林业局:制定全区“十二五”林业发展规划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加大森林覆盖率净增量考核力度;加强植树造林,发挥森林固碳作用。
区物价局:负责完善和落实差别电价政策。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全区机关单位节能减排的督导工作。区政府法制办:负责对节能减排攻坚行动中需制定、修订的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对有关涉及法律问题提供咨询。
区商务局:负责商场、超市的节电节能工作。
区文体局:负责文化娱乐体育企业的节电节能工作。
区建设局:负责建筑行业的节电节能工作。
区卫生局:负责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宾馆、洗浴、足疗、餐饮服务单位等公共场所的节电节能工作。
各镇、园区、街道:负责做好本辖区节能减排工作。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从区直有关部门抽调熟悉相关业务的精干力量,实行集中办公。办公地点设在区政府机关活动室。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
主 任:张国林 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常务副主任:孟凡辉 区长助理、区发改局局长
副 主 任:王 澍 区政府办主任
何占峰 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高洪星 区政府办副主任、应急办主任
李晓颖 区政府办副主任
杨玉珠 市电力公司营销客服中心副主任、主任工程师
杜 宁 区发改局副局长
谢京海 区环保局局长
高广泽 区发改局副局长
成 员:
综 合 组:(联系电话:3260232)
刘晓波 区政府督学
董奕博 区发改局综合科科长
刘 洋 区环保局办公室副主任
韩 博 区政府办信息科科员
田文启 区工信局科员
节 能 组:(联系电话:3260237)
高广泽 区发改局副局长
郝 静 区发改局环资科科长
印志斌 区发改局环资科科员
减 排 组:(联系电话:3260241)
周洪斌 区环保局副局长
胡国余 区环保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宋红滨 区环保局信访办副主任
电力协调统计组:(联系电话:3260242)
佟瑞山 区发改局副局长
周 雁 区发改局投资股科员
非法企业整治组:(联系电话:3260243)
孙毅军 区工商局副局长
张维刚 海港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
李妍妍 区工信局经济运行一科科长
魏雪梅 海港质监分局业务股股长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与区各个督导组及各镇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络,及时掌握节能减排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为区委、区政府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每天汇总节能减排工作开展情况,编制工作简报,上报市政府两个工作组办公室及市节减办,并报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发送至各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区节能减排督导组。
2、及时了解各镇、园区、街道和重点耗能企业节能减排工作进展情况,协调指导各镇、园区、街道和重点耗能企业完成目标任务,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3、负责组织、督促区直有关部门加强与市发改、环保、统计、监察等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就节能减排具体核算办法,重点难点问题争取理解和支持。
4、结合节能减排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区直有关部门深入研究节能减排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问题,督促各镇、园区、街道和重点耗能企业加快建立并完善节能减排工作长效机制。
5、及时组织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节能减排工作顺利推进。
6、组织各个督导组深入企业,驻厂办公,现场检查和督导关停非法企业、限电限产企业、淘汰落后企业落实相关措施情况。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节能减排工作中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履行职责。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要根据职责分工和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加强工作调度,制定强化保障措施,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责任到位、组织到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指导各镇、园区、街道和重点耗能企业全力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开展。
(二)细化工作流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督导组要将工作进展情况及发现的问题,于每天下午4:30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日编发一期简报报送市有关领导和相关单位。对于群众举报,要积极受理,严查线索,兑现奖励;涉及其他部门职权范围的,要及时转相关部门办理,并督促催办、反馈结果。
(三)强化检查督导。要督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督导组按照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逐行业、逐区域、逐单位检查督导,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地方和有关单位逐一限期整改,坚决予以纠正,确保各项措施和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四)严明工作纪律。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和督导组要认真执行国家政策、组织纪律和工作要求,严格标准、严肃执法、严厉问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等现象,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在集中办公期间,要坚守工作岗位,严格请销假制度,严禁擅自脱岗、离岗。
(五)形成强大合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积极沟通和解决存在的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协调调度,及时掌握、反馈和通报有关情况,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