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政〔2010〕82号
海港区人民政府
申博体育在线:印发海港区食品安全集中整治
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海港区食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落实。
二○一○年
海港区食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的工作力度,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提升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区政府决定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升食品安全总体水平为核心,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把日常监管与集中整治、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严管重惩与诚信教育有机结合,着力加强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建设,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二、整治目标
食品安全隐患得到彻底排查,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农产品种养殖环节: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农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果品生产基地没有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行为;农产品批发市场全部开展自检或委托检测。
——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生产企业全部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实现食品加工原辅料和食品添加剂进货备案登记管理,所有出厂食品批批检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全部通过现场审核,限制销售范围。
——食品流通环节:食品流通企业全部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建立进货备案登记和购销台账;城市区所有农贸市场达到基本规范要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农村大集全部实现经营户诚信管理,建立可追溯制度。
——餐饮服务环节:餐饮服务企业全部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实现食品加工原料可追溯管理,加大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力度。食品摊贩达到卫生基本规范要求。
——畜禽屠宰环节:畜禽定点屠宰厂全部取得定点屠宰相关证照,实现畜禽产品质量可追溯管理,落实畜禽产品肉品品质检验制度。
三、整治重点
各监管部门对全区所有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和农产品种养殖基地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整顿,重点检查企业生产、流通、餐饮服务许可证的获证情况,相关制度和规定落实情况。
整治重点是:区域性产品生产企业,畜禽屠宰专业村,畜禽产品、水产品养殖基地(户),熟食肉制品、豆制品等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批发(集贸)市场、小食杂店、小餐馆、食品摊贩等。
四、整治内容
(一)生产加工环节
以生产加工企业为重点,对获证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进行重新审查,严厉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落实食品添加剂备案制度和出厂食品批批检测制度。对不按标准生产,操作不规范的企业实行停业整顿,限期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坚决取缔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在食品中掺杂使假以及产品质量低劣的食品生产加工点。严格审核小作坊生产加工条件,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限制销售范围。对卫生条件较差,达标无望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坚决取缔。(海港质监分局牵头负责)
(二)流通环节
以打击假冒伪劣葡萄酒为重点,加大打假治劣的工作力度。对于食品经营主体资格进行全面检查。严厉查处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农产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食品批发、零售企业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严厉打击假冒、侵权商标的行为。加强食品市场准入管理,着力加强小商店、小食杂店的索证索票管理,全面落实食品经营进货备案登记、购销台账和警示退出等制度。坚决杜绝“三无”食品销售行为。坚决查处无证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区工商局牵头负责)
(三)餐饮服务环节
以小餐馆整治为重点,全面清理整顿餐饮服务主体资格,严查卫生许可或餐饮服务许可的资质审查,加大打击销售假冒伪劣葡萄酒和其它食品行为的力度。加强餐饮加工卫生环境的管理,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确保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对于取得卫生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条件较差的餐饮单位,要停业整改;对于卫生条件较差,无餐饮服务许可的小餐馆要坚决取缔。加大对早点摊群、食品摊贩的管理力度,落实相关卫生规范,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要坚决取缔。严格保健食品的管理,严厉打击在保健食品中添加药物及未经批准成分的违法行为。(区卫生局牵头负责)
(四)农产品种养殖环节
全面落实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规定,严厉查处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深入开展农产品生产源头清理整治,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行全面清查,依法收缴违禁农业投入品,重点是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农药,禁用兽药、瘦肉精、莱克多巴胺、三聚氰胺等非法饲料添加物以及乙烯雌酚、硝基呋喃代谢物等违规渔药。完善农产品生产基地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农产品生产记录,全面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区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局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负责)
(五)畜禽屠宰环节
严厉打击私屠滥宰以及生产注水肉、病害肉的违法行为。对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进行拉网式检查,坚决取缔私宰“窝点”。落实定点屠宰厂管理制度,确保生猪进厂验收、宰前静养、屠宰加工、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台账管理和畜禽产品质量可追溯等各项制度落实到位。严厉查处定点屠宰厂冷库贮藏私屠滥宰肉和病害肉、注水肉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肉品品质检验力度,重点检查瘦肉精和胶类物质等。(区商务局牵头负责)
五、整治步骤
第一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确保集中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食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有关部门都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抽调精干力量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区政府对本次集中整治行动负总责,各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落实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指挥,主管领导要全力抓、具体抓,财政部门安排专项资金,保证整治行动所需经费。各牵头部门要主动协调,搞好衔接,形成集中整治工作合力。对此次集中整治工作不力或整治过程中发生食品安全事件的部门,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相关负责人和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二)标本兼治,抓好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
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的各项制度,逐步构建食品安全全程监管、风险预警、企业自律、社会监督、应急处置、责任追究六大机制。健全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针对重点品种,适时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测工作,做好食品安全危害因素评估和预警分析,实现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充分发挥基层和社会组织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推进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
(三)重拳出击,依法从重从快打击违法犯罪分子
要采取铁的手腕、断然措施,对于制假售假、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的行为要从重从快严厉打击,绝不允许存在无证照生产经营企业,绝不允许存在制假售假的行为。对于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监督过程中发现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必要时检察院、法院提前介入,加大案件的侦办力度和深度。对于违法违纪的案件及时向社会公布查处情况,曝光违法违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加工经营点。
(四)强化宣传,营造浓厚的食品安全工作氛围
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和采取的有效措施,加大对优质食品、优良品牌、优秀企业的宣传力度。各监管部门要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广泛发动和正确引导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动员社会力量积极举报制假售假、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的黑窝点,形成对制假售假行为人人喊打的强大声势,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五)及时总结,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这次集中整治行动实行日报告制度,各有关部门从
附件:海港区食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海港区食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赵长泰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杨永会 区政府副区长
张立红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张少伟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胤龙 区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
陈贺营 区政府督查室主任
王立平 区政府法制办主任
何占峰 区监察局局长
孟凡辉 区发改局局长、粮食局局长、工信局局长、临港物流园区管委会主任
印 洪 区财政局局长
刘继军 区建管委主任、城变办主任、太阳城管委会主任
史志刚 区城管局局长
苏文胜 区卫生局局长、爱卫办主任
马建忠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侯树祥 区工商局局长
李学良 海港质监分局局长
胡金明 区供销社主任
孙长征 区商务局局长
王洪民 为民市场建设经营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李秋来 区农业局局长
魏 琦 区林业局局长
秦宝林 区畜牧局局长
谢京海 区环保局局长
王洪泉 海港镇镇长
王维民 东港镇镇长
石建军 西港镇镇长
郝冀伟 北港镇镇长
张 晶 海阳镇镇长
胡福全 北部工业区管委会主任
王文斌 文化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静漪 海滨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周莲洁 燕山大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进国 河东街道办事处主任
林大华 建设大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兰 鹏 白塔岭街道办事处主任
晁颖峰 西港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晓东 港城大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博威 东环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齐秋丰 北环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 曦 海港公安分局副局长
韩丽霞 区民政局副局长
徐 彤 区食安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食品安全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徐彤同志兼任,主要职责:负责综合协调和督导检查食品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收集汇总工作信息,编印工作简报,及时向政府和有关方面反馈工作进展情况,做好阶段性汇报和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