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政〔2011〕28号
海港区人民政府
申博体育在线:印发海港区2011年食品安全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海港区2011年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六月一日
海港区2011年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2011年是全省创建食品安全省的起步年,也是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建设落实年。面临严峻的工作形势和异常繁重的工作任务,为全面提高食品安全工作总体水平,围绕“旅游立市”发展战略,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奋力打造沿海一流主城区的总目标,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强化基层基础,突出工作重点,破解薄弱节点,打造工作亮点,加强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建设,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总体思路:围绕创建食品安全城区这一主线,强化食品安全各环节的日常监管,突出食品生产源头管理和食品市场准入管理,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夯实基础,突出重点,积极构建食品安全联合执法、风险预警、安全保障、社会监督、应急处理、责任追究等长效机制,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总体水平,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
二、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2011年食品安全综合抽检合格率和安全食品市场占有率达94%以上。
——加强监管制度建设,构建食品安全联合执法、风险预警、安全保障、社会监督、应急处理、责任追究等长效机制。
——蔬菜、果品、畜禽、水产品种养殖基地标准化生产普及率达91%以上。农产品综合抽检合格率达98%以上。其中,蔬菜标准化普及率达99%以上,果品标准化普及率达85%以上,畜禽饲料抽检合格率达93%以上,规模养殖场标准化养殖率达85%以上,水产品标准化养殖率达98%以上,蔬菜、果品农残综合抽检合格率达99%以上,畜禽、水产品综合抽检合格率达97%以上,畜禽产品违禁药物检出率不超过1%。
——建立健全城市区生猪产品电子监控和追溯体系,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抽检合格率达98%以上,生猪“瘦肉精”抽检合格率达99%以上,城市区生猪产品机械化定点屠宰率达100%,农村定点屠宰率达98%以上,城市区实现牛羊鸡定点屠宰管理。
——28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获证率达100%,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达96%以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100%通过现场审核,全部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
—— 28类食品城市区QS标识率达100%,农村达95%以上。
——城市区全面推行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
——巩固餐饮企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成果,促进C级企业转化升级,A级和B级餐饮企业达到餐饮业总数的82%以上。100%餐饮单位建立原料进货台帐、索证索票和质量承诺制度。
——进一步规范早餐经营行为,完善早餐供应网点。规范小饭店、小食堂和户外餐饮点经营行为,城市区达90%以上,乡镇达80%以上。
——建立进出口食品备案制度,非法进口食品查处率达100%。
——城市区所有封闭和半封闭农贸市场基本达到食品安全相关要求;逐步规范农村集贸市场经营行为,全面提升农贸(集贸)市场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所有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全部具备自检能力或实现委托检验。
——认真抓好食品安全示范典型,年内培育示范村(社区)、企业(基地)各100家,乡镇15家,学校 20家。
——完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实现食品检验等技术资源的整合和信息共享。
——全面做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重点做好区域性产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农贸市场等薄弱节点的整顿和规范,突出关键节点的监控,全面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完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积极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处理能力,确保全年不发生Ⅳ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
——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工程。加强执法人员和食品生产经营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培训面达100%;广泛普及食品安全基本知识,覆盖面达90%以上。
三、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
(一)强化食用农产品源头监管,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一是全面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认真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创建高标准生产示范区(基地、场)活动为载体,加大优良品种的普及力度,提高农民按标生产的技能,完善农产品种养殖及用药记录,加快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推进步伐。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二是加大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力度。加强农业投入品日常监管,依法查处农药生产经营中的违法问题,坚决取缔无证照生产农药的黑窝点,重点加强非法销售违禁药物的监管,指导农药经营企业建立严格的进销货台账制度。加强对安全施用农药的指导和管理,严禁使用禁用农药,严防药物残留超标的农产品流入市场。加强畜禽、水产养殖业投入品监管,深入排查并坚决打击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及在畜禽饲养、贩运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行为,打击制售假劣兽药以及在水产养殖环节违法使用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强化奶站监管,取缔未经许可非法经营的生鲜乳收购站(点),打击收购站之间违规进行生鲜乳交易的行为,严格生鲜乳收购许可管理。三是努力促进农产品上档升级。认真做好农产品基地的环评认证工作,不断扩大无公害种养殖面积。积极推进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产品认证工作。大力推广蔬菜“五户联保”编码管理,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模式。积极发挥农产品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产业协会作用,鼓励和引导农产品生产基地推行良好农业规范(GAP),积极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建无公害、绿色和有机食品生产基地,促进农产品上档升级。
(二)狠抓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全面提高食品企业质量安全保障能力。一是完善食品生产企业的各项制度。建立健全食品企业从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的全过程质量控制体系,完善食品添加剂和生产过程安全管理制度以及不合格食品召回等制度,引导食品企业积极采用良好生产规范(GMP)、良好卫生规范(GHP)和危害分析控制点技术(HACCP)等制度,逐步形成全面系统、科学合理、长期有效的食品生产企业监管机制。二是全面加强生产企业的质量控制。按照企业规模做好分类监管,建立监管责任制。加强生产企业进货备案、生产过程和添加剂使用的统一化管理。督促企业对重点产品、原辅料的重点项目和出厂产品严格实行批批检验。落实好日常巡查、回访、年审、监督抽查等监管制度,加强对出口食品企业的日常监管和检查,督促企业完善产品质量安全监控体系,提高质量安全控制水平和能力。三是强化食品小作坊的日常监管。采取政府扶持,市场运作的方式,督导食品小作坊按照相应标准完善生产设施,健全质量管理制度,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并做好审核备案工作,积极帮助小作坊向食品生产企业转化。采取坚决措施,取缔一批卫生条件差,达标无望的小作坊,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四是依法查处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及食品包装材料的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小作坊以及生产仿冒他人品牌食品包装材料的“黑窝点”。严厉查处通过提供伪造合格证明文件、虚假无效证照和骗取检验报告、标签标识造假等逃避监管和进行商业欺诈的行为。加强进出境食品、食用农产品的监管,严厉查处非法进出口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逃避检验检疫行为。
(三)规范食品企业经营行为,提升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一是建立健全流通领域各项工作制度。按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加强流通领域的巡查和日常检查,督导流通企业落实协议准入、进货备案、经销商管理、索证索票、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制度。进一步完善食品超市的进货备案登记制度和小商店(小食杂店)的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广泛推行《食品经营自律制度公示联络监督栏》,严格规范食品广告行为,依法查处虚假违法食品广告,确保食品安全监管链条直接延伸到基层。二是积极推进食品现代流通网建设。大力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农超对接”工程,建立完善食品配送和供应网络,从源头上杜绝假冒伪劣食品进入流通领域。扎实推进食品经营示范店建设,改善农村食品消费环境,实现食品经营配送店覆盖100%乡镇,90%以上行政村。三是加强风险度较高食品的日常监管。针对熟食肉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生鲜食品要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做好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召回和销毁工作。加强对清真食品和食盐的日常监管,坚决禁止陈化粮进入食品市场,及时发现和查处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有毒有害和其他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进一步净化食品流通环境。四是逐步规范批发、农贸(集贸)市场的食品经营行为。强化食品市场分类监管,改善农贸(集贸)市场的软硬件建设,加强经营环境的整治,建立经营者诚信档案,提升市场的质量安全控制水平,着重提升海阳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确保暑期供应和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集中整治从非法渠道进货、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以及仿冒知名食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违法违规问题。坚决取缔马路市场,彻底解决市场经营外溢的问题,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在封闭农贸市场做好鲜肉、熟食肉制品、豆制品等生鲜食品的保洁经营工作。在农村集贸市场以熟食肉制品、肉类为重点推行挂牌亮证经营,便于追溯管理。
(四)强化食品餐饮消费的日常监管,严把食品终端安全关。一是扎实推进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认真做好餐饮企业和食堂的量化分级评定后的动态监管工作,积极促进C级企业的转化和升级。建立健全进货原料索证索票、进货台帐和质量承诺制度,集中整治不落实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的行为,逐步提升餐饮的质量安全控制水平。二是强化餐饮企业的日常监管。加快放心早餐工程的实施步伐,合理设置早餐加工配送中心和早餐网点,净化早餐市场消费环境。强化对休疗院所、大中学校、社区、建筑工地、小饭桌、乡村旅游点等集体就餐环境的卫生监管,加强对小餐馆、小食堂、户外餐饮点的日常管理,深入排查和治理餐饮服务单位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和经营过期、劣质食品等问题。坚决取缔不具备食品安全基本条件,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餐饮店,确保各项食品卫生管理制度落到实处,积极改善生产经营环境,逐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三是加强餐具消毒和食用油的监管。加强对餐饮单位加工全过程的监管,重点强化水产品、肉制品、凉拌菜加工过程的监管,坚决杜绝超范围经营和地沟油或回收后的精炼油进入餐饮企业。加强对餐具集中清洗消毒企业的监管,查处餐饮服务单位使用不合格餐具行为,取缔劣质餐具制售“黑窝点“。打击采购和使用病死畜禽及其制品等行为;完善百人以上集体就餐提前申报制度,加强现场监督,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四是抓好以熟食、小餐饮和小饭桌为重点的“小规模、大群体”食品经营单位的规范工作,加大执法力量,出台规范细则。
(五)强化畜禽产品和酒类市场监管,扎实推进食品市场准入工作步伐。一是积极稳妥地推进牛羊鸡定点屠宰管理。根据《秦皇岛市牛羊鸡定点屠宰管理实施方案》,按照先城市后农村的原则,逐步扩大定点屠宰的范围。特别要加强肉类市场的日常巡查和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注水肉、病害肉、私屠滥宰经营行为,净化食品市场,进一步提升牛羊鸡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二是强化酒类市场监管。以强化市场监管为手段,坚持“源头堵、市场查、饭店禁”的原则,全面推进“放心酒”工程,强化酒类流通许可证和酒类流通随附单的管理,完善酒类商品档案体系,做到酒类商品有案可查,动态掌握酒类商品的购销情况,形成对酒类商品从源头到消费的全程立体监控体系。三是积极推进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试点工作。巩固原有的蔬菜市场准入工作成果,以果品、畜禽产品、水产品为重点品种,牢牢把住批发市场的关键点,强化批发环节的日常检测,建立食品可追溯体系,进一步提升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水平。特别要抓好豆制品、熟食肉制品等高危食品的市场准入试点工作,要研究制定工作方案,采取规范生产、亮证照经营等措施,建立监控和可追溯体系,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六)采取综合治理的措施,确保重点食品的质量安全。一是加强乳制品综合治理。强化生鲜乳收购、运输许可管理,推进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建设。严格核准新建和改扩建乳制品工业项目,防止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加强对乳制品及含乳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落实企业原料检验、出厂批批检验制度。严格乳制品销售者资质要求,强化乳制品流通许可管理。监督生产经营者严格执行乳制品生产经营记录和进货查验制度。二是加强食用油综合治理。严格规范食用油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强化日常监管。加强对食用油中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监测,开展与食用油有关的食品安全风险管理。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劣质食用油和从非法渠道收购食用油的行为。完善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政策措施。三是加强保健食品综合治理。加大对保健食品中可能被违法添加药物的检测力度,整治制售假劣保健食品、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功能、普通食品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等行为。加快完善保健食品审评审批、功能声称评价、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四是加强鲜肉和肉制品综合治理。强化对畜禽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管,完善猪、牛、羊、禽类屠宰的监管制度。严禁私屠滥宰和宰售病死病害畜禽,打击加工、出售注水肉、未经检疫检验合格肉及其制品的行为。研究完善病死病害禽畜无害化处理的有效措施,从源头上防止病死病害禽畜进入屠宰市场。五是加强食品添加剂综合治理。加强食品中食品添加剂、非食用物质的抽检和监测,严禁食品非法添加和超限量标准、超使用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严格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加强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管理,严禁食品添加剂虚假标识标注。严格实行三聚氰胺销售实名登记制度,禁止向食品和饲料企业销售三聚氰胺。六是加强酒类综合治理。进一步规范酒类市场秩序,加大市场检查力度,整治制售假冒伪劣白酒和葡萄酒类的行为,重点整治非法勾兑和生产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酒类的行为,全面清理不符合经营资质的白酒和葡萄酒类销售单位。严格落实白酒和葡萄酒经营者备案登记制度、质量安全溯源制度、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
(七)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按照省政府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安排部署,以酒类、饮料、蜂蜜、饮用水、调味品等为重点,以食品产业聚集区、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小食杂店、小餐饮等为重点,采取关闭取缔一批、改造提升一批、整合重组一批、入驻企业监控一批的方式方法,加大打假治劣的工作力度,规范食品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促进食品产业发展。一是加大城乡结合部和农村食品市场的整治力度。加大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各类食品加工小作坊、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食杂店、儿童食品、小摊点的整治力度,下大力气解决无证照生产经营,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等问题,通过健全索证索票管理,亮证照经营和可追溯制度建设,进一步净化农村食品市场消费环境。二是认真开展餐饮服务专项整治行动。对大中学校、建筑工地食堂、小饭店等集体用餐单位,严格查验肉类、食用油、调味品等生鲜食品的进货渠道,落实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强化现场加工环境的监督,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允许营业。研究制订小饭桌的监管措施,加大规范力度,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三是认真做好小作坊和流动摊贩的整治工作。针对无证照小作坊、现做现卖食品加工点、流动摊贩,研究监管措施,制定可行办法,加强现场加工和经营条件的审核,积极创造条件,鼓励集中经营,提升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对于质量安全控制能力差,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要坚决取缔。
(八)加强食品安全风险分析监测,建立食品安全预警机制。一是建设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完善信息通报与发布制度,以食品安全信息监控中心为龙头,基层食品安全监督员和社会协管员为基础的食品安全信息网络,构建信息汇集和通报网络,建成反应灵敏、快速有效的食品安全信息系统,提高社会监督的广泛性。实现食品安全信息共享,提升信息的综合利用水平。二是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分析系统。逐步整合现有的检测资源,合理增设食品速检站(点),切实发挥定量检测与快速检测的作用。逐步形成以区级食品检测机构为骨干,各速检站点为辅助,各流动检测车为机动的食品安全监测网络。逐步实现“企业批批自检,部门定期监督检测、政府强化风险监测”的检测工作机制。特别要做好重点时期、重点品种的风险监测分析,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科学支撑。三是建立食品安全预警工作机制。根据食品安全风险分析结果,建立食品安全预警工作机制,定期发布风险分析和预警信息,对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对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的预测分析和对潜在质量风险的评估,及时发现食品质量安全问题苗头和隐患,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防范机制,形成具有科学性、权威性的食品安全评估报告。
(九)落实各项工作制度,着力提升企业食品安全管理能力。一是监督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法定责任和义务,指导监督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食用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指导监督食品生产企业严格执行原料验收、生产过程管理、出厂检验、不合格食品管理等制度;指导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食品安全责任制度;指导监督餐饮服务单位落实索证索票、规范操作、人员培训、健康管理、设备维护、餐饮具清洗消毒等制度;指导监督粮食收购企业严格执行粮食收购入库和销售出库检验制度。深入排查企业生产经营过程和产品质量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技术漏洞,发现问题立即责令整改,并明确整改时限,做好限期复查。二是鼓励支持食品企业推广应用先进管理制度和技术。采取行政、认证等多种措施,鼓励和引导食品企业积极采用良好生产规范、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技术等食品安全管理先进制度,提高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引导和支持企业加大对快速检测、贮存、运输、信息化追溯等保障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的研发应用。鼓励企业制订、执行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更严格的企业标准。三是提高食品行业自律水平。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扩大诚信体系建设试点行业范围,完善激励引导和惩戒政策措施。健全食品企业诚信不良记录收集、管理、通报制度和行业退出机制。按系统建立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加强信用分类监管,开展诚信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充分发挥食品行业协会在行业自律中的作用,引导和约束企业诚信经营。
(十)积极选树食品安全工作典型,扩大示范单位的社会影响力。一是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企业(基地)、村(社区)、乡镇、市场、学校、街道创建活动。细化各类典型的创建条件和标准,完善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的动态管理制度,通过各类典型的示范和引导,逐步提升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二是充分发挥示范单位的带动作用。加强对示范企业(单位)的扶持力度,做好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经验和成果的转化利用,提升我区各食品企业和基层组织的管理水平。扩大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的影响,用规范的管理措施提升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引导bob博彩公司的食品企业向示范单位学习,推动食品安全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三是扩大我区名优食品的社会影响力。积极挖掘我区名优食品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成功经验和做法,通过放心食品展示、真假食品鉴别等不同方式,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扩大品牌的示范带动作用。同时加大曝光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典型案件,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政府要将食品安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建立镇(园区)、街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设立专门办事机构,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建设,切实保障执法办案和监管基础能力建设经费投入。将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纳入到镇政府、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和有关监管部门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主管领导要深入一线,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完善食品安全联席会议、信息收集和发布、重大事项报告、风险监测和预警等制度,完善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安全全程监控网络。定期做好工作调度、加强经常性的督导检查。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互通情况,切实解决推诿扯皮,职能不清的问题。要建立牵头部门负主要责任,配合部门协调配合的责任体系。各有关部门要围绕政府、企业、社会三个层面,逐步完善食品安全联合执法、风险预警、安全保障、社会监督、应急处理、责任追究等长效机制,努力实现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科学、高效、协调运转。
(二)抓好基层网络建设,确保工作落实到基层。完善食品安全横向和纵向监管网络,建立健全全程监管工作机制。横向做到部门之间紧密衔接,监管关口前移,使食品安全监管链条无裂缝。纵向完善镇(街道)、村(社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网络建设。重点加强基层食品安全工作机构的制度建设,确保工作有人抓,抓到位。特别要提高村(社区)食品安全监督员的责任意识,将问题及时解决在基层。建立上下畅通的工作运行机制,提高综合监管的科学性,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络。
(三)加强基层监管队伍建设,提高监管工作效率。要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综合监管能力和水平;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充实食品安全基层执法力量,加强执法队伍的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配套法规以及专业知识培训,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完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监管人员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快速处理能力。
(四)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格过错责任追究。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把食品、食品添加剂及相关产品生产经营和餐饮服务许可关,加强对生产经营者的许可后续监管和执法检查。对不能持续满足许可条件的企业,要依法撤销许可;对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要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直至停产整改、吊销证照;对隐瞒食品安全隐患、故意逃避监管等行为,要依法从重处罚;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严禁以罚代刑。公安机关要加强与监管部门的联合执法,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立案侦查,加大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惩处力度。要强化行政监察和问责,对监管中的失职渎职等行为,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普及,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农产品生产者、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培训,要针对不同人群,细化培训内容,提高他们的食品质量安全责任意识,掌握从业人员必备的工作技能。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公开栏、广告牌等载体,广泛宣传创建食品安全城市的工作举措,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做到食品安全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在各新闻媒体开辟食品安全专题节目或栏目,及时宣传食品安全政策法规和安全知识,分析透视和追踪报道人民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热点问题,积极引导广大生产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营造人人关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