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政〔2011〕54号
海港区人民政府
申博体育在线:印发海港区村卫生室规范化
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海港区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
海港区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村卫生室是具有公益性质的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距离农民最近的区、镇、村三级农村卫生服务体系的网底,具有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健康教育、康复指导等公共卫生功能和开展一般常见病初级诊疗的服务功能。切实加强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工作,是进一步夯实农村卫生工作基础,有效缓解广大农民“看病贵、看病难”问题的坚实保障。为了大力开展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完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网络,切实解决村卫生室建设、运行管理等问题,促进我区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健康发展,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及《海港区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农村为重点的卫生方针,按照区域卫生规划的要求,加大农村卫生投入,优化农村卫生资源配置,实施和完善村卫生室统一规范化管理,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满足不同层次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从整体上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在全区范围内实行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消除医疗卫生服务“空白村”。通过新建村卫生室、镇卫生院辐射和邻近村卫生室代管等方式,实现村级医疗卫生服务行政村全覆盖。按照设置规划,基本建成以“四室分设、十统一”为基本内容,设施条件标准化,考核管理规范化,督导培训制度化,经营服务优质化的乡村一体化医疗服务网络体系。其经营管理水平、服务质量、社会效益等明显增强,基本满足当地人民群众公共卫生及医疗服务需求,达到建设规范化、运行顺畅、管理科学、保障有力、实现“疫情有人报、防病有人管、小病有人治、大病及时转”的目标,使农村居民享有方便、有效、价廉、安全的村级医疗卫生服务。
三、建设标准
(一)村卫生室建设原则
1、坚持区政府领导、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协调联动、因地制宜的原则,消除医疗卫生服务“空白村”。
2、原则上一个行政村设立一个村卫生室,保证村级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全覆盖。对人口较少且与其他村相邻近的行政村,可采取与邻近行政村联合建设村卫生室的方式,镇卫生院所在地行政村不再设村卫生室,其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由镇卫生院承担。
(二)村卫生室建设基本标准
1、设置选址标准。村卫生室选址在行政村内,应结合新农村建设规划,尽可能将村卫生室与村民集体活动场所、村民委员会所在地等统筹安排,原则上选择交通便利,服务人口集中,服务半径较大的地段。
2、人员配备标准。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证书》及以上资格人员。服务人口在1000名以上的村卫生室,每增加500—1000名服务人口,应增加1名乡村医生或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人员。可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女村医、护理或其它工作人员。
3、房屋建设标准
(1)村卫生室房屋建设标准面积为
(2)每个村卫生室必须设立诊断室、治疗室、药房、留观室等四室。每个房间使用面积一般在10—
(3)室内布局符合国家卫生学要求,避免交叉感染。治疗室应与输液观察室相临近;药房应设置在房屋阳面;诊断室单独设置一个房间或放在厅堂中央,候诊、诊断、查体分区,查体区摆放屏风或悬挂布帘保护病人隐私。
(4)建筑要求按照统一标准,采用砖混结构,坚固耐用。墙壁、地面、顶棚无危、漏、渗、透。外墙装饰美观,内墙白色涂料,治疗室内墙下部贴白色瓷砖(高度
4、科室设备配置标准
(1)诊断室:配置诊断桌椅、候诊椅、诊查床、资料柜;听诊器、体温计(至少2个)、血压计、压舌板(至少10个)、出诊箱、身高体重秤、木听筒(胎心)、手电筒;紫外线消毒灯、有盖污物桶、健康宣传处方、电话、计算机。村卫生室工作制度、疫情报告管理制度、妇幼保健工作制度、健康教育工作制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村级医疗机构收费标准统一上墙。
(2)治疗室:操作台(注射器、外科处置包、泡镊缸、持物钳、有齿镊子、有盖方盘、无盖方盘、消毒缸等),物品柜、地站灯、高压灭菌锅、紫外线灯,有盖污物桶。分清洁区、污染区,标志明显。治疗室规章制度、药品配伍禁忌表、隔离消毒制度、医疗废物处置制度统一上墙。
(3)药房:铝合金或木质药柜、开展中医服务的应设有中药橱及相应器材。至少配备100种基本药物,药品符合省合疗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药房管理制度、药品价格目录统一上墙。
(4)输液观察室:观察床2张以上,凳子2个以上,床头柜、输液椅2把以上,被服、氧气袋、输液架(至少4个),紫外线灯,污物桶,配备健康教育电视机与DVD机。输液观察室制度统一上墙。
5、诊疗规范标准。全区实行村卫生室标识形象、医疗文书、防保卡册、规章制度、医药收费、药品目录、人员培训、业务指导、绩效考核、服务补助等“十统一”规范化服务与管理。做到诊疗有登记、开药有处方、收费有凭证、防保有卡册、疫情有报告、消毒有记录、药品购销有台帐。
(1)标识形象:村卫生室的标识、室内各室的标牌要统一规格。室内桌椅、用具、门窗等应刷白色油漆,整体色调为淡色。
(2)医疗文书:使用区卫生局统一规定的医疗文书,包括门诊日志、处方、病历等。
(3)防保卡册:使用统一规定的预防保健工作表册卡证,包括传染病报告卡、登记本,孕产妇和儿童系统管理登记册、医疗废物处置登记表、紫外线消毒记录表等。
(4)规章制度:各项制度统一制作成标牌悬挂在墙上。
(5)医药收费:村卫生室各项收费统一执行《河北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规定的一级医疗机构收费标准,使用统一规定的收费票据。
(6)药品目录:统一采用《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适用于一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
(7)人员培训:乡村医生接受由所在镇卫生院统一组织的在岗培训。
(8)业务指导:统一接受所在地镇卫生院的业务指导和管理。
(9)绩效考核:统一接受所在地镇卫生院的绩效考核。
(10)服务补助:按《河北省乡村医生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办法》及《河北省行政村卫生室改革试点方案》要求,统一发放村级公共卫生补助及药品零差价补助。
(三)管理模式。区卫生局委托各镇卫生院对辖区所属村卫生室实行“六统一、两独立”的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要认真执行各种工作制度,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轨道。
(四)建设经费管理。村卫生室房屋建设和配套设备资金,由区政府投资,并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村卫生室建设方案经区政府审批同意,签订协议后实施。村卫生室标牌、规章制度、所需医疗设备由区卫生局统一制定或招标采购。区卫生局、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负责对村卫生室建设资金全程监督管理。各相关单位要严肃财经纪律、专款专用。凡违反相关规定的,将依纪严肃处理。
(五)产权管理。新建的村卫生室土地归村集体所有;村卫生室房屋及设备设施产权、使用权归区政府所有。建成投入后无偿提供给所在村聘用的乡村医生使用,严禁转租承包或改变用途。区政府负责村卫生室房屋的日常维修;村委会负责村卫生室房屋的日常看护,保证村卫生室正常运转及使用。
四、村卫生室基本功能
(一)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主要工作任务,参与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与更新、慢病随访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妇幼保健管理、传染病管理、健康教育宣传以及相关卫生统计信息报送工作。
(二)采取中西医两种基本医疗方法,推广使用“简、便、验、廉”的中医药适宜技术。开展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急重病人的应急处理,提供转诊、家庭康复及保健养生指导。
(三)宣传医疗卫生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关政策。
(四)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爱国卫生宣传工作,提供计划生育技术咨询。
(五)接受卫生行政部门(或授权卫生院)的行政管理、监督与业务指导,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六)提供代管服务的村卫生室(或镇卫生院)应掌握被代管村的居民基本资料,预防保建表、证、卡、册齐全,能够给被代管村群众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
五、实施步骤
全区村卫生室建设工作,从2011年6月开始,2012年1月底结束(计划改建拆迁的行政村卫生室建设要与本行政村的改建拆迁同时进行),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计划部署阶段(
(二)组织实施阶段(
(三)总结验收阶段(
六、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落实工作责任,将村卫生室建设纳入本部门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统筹规划之中,结合新农村建设,进一步精心部署,通力协作,狠抓落实。
(二)各方协作配合。区发改、财政、卫生、审计、监察等部门要认真履行部门职责,相互配合,指导各镇(园区)、村完成村卫生室建设与管理任务。要加强协调联络,认真检查督导,积极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各项工作稳步进行。
(三)切实落实责任。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积极落实村卫生室建设用地,协调各村及相关单位,确保按时完成村卫生室建设任务,将卫生室建设与新农村阵地建设及文体广场建设结合起来,把卫生室建设列入新农村建设整体规划,一并建设。要充分利用闲置的村集体房屋等解决村卫生室的业务用房问题,要坚决杜绝将村卫生室设置在村医个人家中。各相关成员单位要按各自的职责,积极开展工作,确保按照规格样式、规定材质按时完成全区的村卫生室建设任务。
(四)严格检查验收。村卫生室建设工作全面完成后,由区卫生、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组成验收组,对全区村卫生室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在村卫生室建设、管理、宣传、监督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并将工作绩效计入年度考核之中,推动此项工作有效开展。
附件:海港区村卫生室建设项目表
附件
海港区村卫生室建设项目表
序号 |
村卫生室名称 |
户籍 人口 |
选址地点 |
建筑面积(㎡) |
性 质 |
基本建设投资(万元) | |
1 |
北港镇 |
李新庄村卫生室 |
253 |
村委会院内东南侧 |
102 |
新 建 |
16 |
2 |
东连峪村卫生室 |
645 |
东连峪村村民活动广场东侧 |
102 |
新 建 |
16 | |
3 |
刘峪村卫生室 |
379 |
村委会南侧 |
102 |
新 建 |
16 | |
4 |
刘家沟村卫生室 |
215 |
村中心空闲地 |
102 |
新 建 |
16 | |
5 |
东陆庄村卫生室 |
500 |
村委会院内西北侧 |
102 |
新 建 |
16 | |
6 |
木砟峪村卫生室 |
335 |
村委会院内西北侧 |
102 |
新 建 |
16 | |
7 |
闫庄村卫生室 |
216 |
村委会院内西侧 |
102 |
新 建 |
16 | |
8 |
尹家沟村卫生室 |
167 |
村委会院外东侧 |
102 |
新 建 |
16 | |
9 |
拦马庄村卫生室 |
272 |
村委会院内东侧 |
102 |
新 建 |
16 | |
10 |
牙子山村卫生室 |
850 |
村西 |
102 |
新 建 |
16 | |
11 |
北张庄村卫生室 |
849 |
村委会后院西北侧 |
102 |
新 建 |
16 | |
12 |
暴庄村卫生室 |
843 |
村委会院内南侧 |
102 |
新 建 |
16 | |
13 |
高岭沟村卫生室 |
412 |
老村委会原址 |
102 |
新 建 |
16 | |
14 |
长桥岭村卫生室 |
270 |
长桥岭村东南 |
102 |
新 建 |
16 | |
15 |
海阳镇 |
海阳二村卫生室 |
2225 |
老村委会院内西南侧 |
102 |
新 建 |
16 |
16 |
海阳四村卫生室 |
2380 |
新建村民活动中心整体规划 |
102 |
代建/购买 |
16 | |
17 |
范庄村卫生室 |
580 |
村委会院内东侧 |
102 |
新 建 |
16 | |
18 |
温家洼村卫生室 |
844 |
村委会院内东北侧 |
102 |
新 建 |
16 | |
19 |
郭高庄村卫生室 |
400 |
村北 |
102 |
新 建 |
16 | |
20 |
大苇芝港村卫生室 |
380 |
村委会院内东北侧 |
102 |
新 建 |
16 | |
21 |
青石山村卫生室 |
420 |
老村委会原址 |
102 |
购买/改造 |
16 | |
22 |
新周庄(田家沟)村卫生室 |
580 |
老村委会院内东侧 |
102 |
新 建 |
16 | |
23 |
东港镇 |
黄北村卫生室 |
1194 |
村委会院内东侧 |
102 |
新 建 |
16 |
24 |
黄南村卫生室 |
1015 |
村委会院内南侧 |
102 |
新 建 |
16 | |
25 |
龙家营村卫生室 |
624 |
村委会院外东北侧 |
102 |
新 建 |
16 | |
26 |
孙庄村卫生室 |
876 |
村委会院内东侧 |
102 |
新 建 |
16 | |
27 |
卸粮口村卫生室 |
1316 |
村委会西南侧空地 |
102 |
代建/购买 |
16 | |
28 |
中心庄村卫生室 |
736 |
村委会院内南测 |
102 |
新 建 |
16 | |
29 |
物流园区东付店村卫生室 |
1550 |
村委会北侧 |
102 |
新 建 |
16 | |
30 |
物流园区西付店村卫生室 |
1800 |
村老铁厂院内 |
102 |
新 建 |
16 |
备注:新建27个,代建购买2个,购买改造1个。
海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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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卫生 卫生室 建设 实施方案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