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政办〔2011〕21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将区政府领导的工作分工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
区长冯国林 主持区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区监察局、区审计局。
负责与民革海港支部的工作联系。
常务副区长张国林 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负责机关事务管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政务督查、政府法制、政务服务、外事侨务、档案、地方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编制、发展和改革、工业经济运行、信息化、财政、国有资产管理、税务、统计、重点项目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行政中心筹建处)、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金融办、区粮食局)、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重点项目办公室。
协助区长分管区监察局、区审计局。
联系区人武部、区国税局、区地税局。
负责与九三学社海港支社的工作联系。
负责向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报告工作和联系有关事宜。
副区长杨东明 负责城乡建设与管理、人防、园林绿化、市容环卫、房产管理、城市综合开发、国土、规划、市场建设与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城建调度中心、区城市管理局、区城乡建设局(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区园林处、区市政工程管理处)、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海港规划分局、区为民市场建设经营责任公司。
联系海港国土分局。
负责与民盟海港支部的工作联系。
副区长赵长泰 负责民政、民族宗教、双拥、社区建设、地名管理、卫生执法监督、疾病预防控制、食品安全、爱国卫生、工商管理、质量监督、物价、环境保护、太阳城建设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民政局(区民族宗教局)、区卫生局(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区食安办、区食品安全稽查大队、区物价检查所(局)、区环保局、太阳城管委会。
联系区总工会、海港工商局、海港质监分局。
副区长杨永会 负责开放暨招商引资、秦皇岛临港产业聚集区的建设与管理、商贸流通、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等方面工作。
分管各园区管委会(北部工业区管委会、东部循环经济园管委会、临港物流园区管委会)、区商务局(区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区贸促会。
协助常务副区长分管重点项目建设方面工作。
联系区工商联。
副区长张立红 负责教育、旅游、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科学技术、地震、圆明山建设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区教育局、区旅游局、圆明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区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区科学技术局(地震局)。
联系区妇联、区文联、区残联、区科协。
负责与民进海港工委的工作联系。
副区长刘晓光 负责公安、消防、信访、司法、稳定、交通运输等方面工作。
分管海港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信访局、区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区交通运输局。
协助常务副区长分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方面工作。
联系区法院、区检察院。
负责与农工党海港支部的工作联系。
副区长袁会民 负责农业、林业、畜牧、水利、移民、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生产、供销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区畜牧局)、区水务局(区移民办)、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供销合作社。
联系团区委、区计划生育协会。
负责与民建海港区委的工作联系。
副区长李楚建 协助常务副区长张国林分管工业经济运行、信息化、重点项目方面工作;协助副区长张立红分管科学技术方面工作;协助副区长杨永会分管开放暨招商引资方面工作。
为方便工作,常务副区长张国林与副区长张立红结成工作对子,副区长杨东明与副区长袁会民结成工作对子,副区长赵长泰与副区长刘晓光结成工作对子,副区长杨永会与副区长李楚建结成工作对子。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