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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港区人民政府申博体育在线:印发《海港区深入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2/7/25 16:47:04 次浏览 分类:政府文件    来源:

海政〔201247

 

 

海港区人民政府

申博体育在线:印发《海港区深入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

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企事业单位:

《海港区深入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二年七月二十日

海港区深入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

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申博体育在线: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文件精神,根据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公安部、民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五部委《申博体育在线:街道乡镇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1228号),按照市政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充分依靠基层政府和社会组织,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镇、街道划分为若干消防安全管理网格,对网格内的单位、场所、居(村)民楼院、村组实施动态管理,构建“全覆盖、无盲区”的消防安全管理网络。2012年底前,全区70%的镇、街道网格化管理达标。2015年,全区所有镇、街道基本建立责任明晰、机制健全、运行高效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和工作机制,城乡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防控火灾能力显著提高。

二、划分“三级网格”

全区以镇、街道为单元划分“大网格”;在城市街道办事处以社区为单元,在镇人民政府以行政村为单元,划分“中网格”;将“中网格”内的单位、场所、居(村)民楼院、村组确定为“小网格”。

三、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

(一)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责任。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是辖区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2012年底前,要成立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负责,分管负责人主抓,综治办、安监办、公安派出所、民政所、工商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消防安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消防工作突出问题。要依托综治办等部门设立消防办公室,明确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主要负责对“中网格”、“小网格”和分包单位消防工作的督促指导,对辖区整体消防工作的组织、协调。鼓励有条件的乡镇成立消防工作专门机构。

(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责任。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主任是网格中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网格消防安全管理全面负责;社区(行政村)成立消防安全管理小组,由社区(行政村)负责人负责,社区(行政村)治保主任、消防协管员等相关人员参加,主要负责组织开展日常检查巡查、集中排查整治、定期消防宣传,对分包“小网格”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2012年底前,每个社区(农村)应确定12名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每个社区(农村)至少招募1名志愿消防监督员,具体负责本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日常工作,组织遵守防火安全公约,开展经常性防火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组织扑救初起火灾。

(三)居民楼院、村组责任。居民楼院(小区)、村组要建立由楼院长、村组负责人牵头的群众性消防安全志愿组织,在居民群众中确定消防管理员和消防宣传员,主要负责组织开展消防巡查检查和消防宣传,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实行“多户联防、区域联防”。

(四)社会单位、场所责任。网格中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建设达标创建活动;沿街门店、家庭式作坊等小场所、小单位结合实际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教育培训工作,确保员工达到“一懂三会”(懂本单位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火场逃生自救)的要求。

(五)基层有关监管部门责任。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主力军作用,科学制定发展规划,积极做好协调沟通,依法落实消防监督职责,组织推进社会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建立健全公安消防部门分包联系机制,指导镇、街道和社区、行政村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在公安派出所明确专兼职消防民警和警务室民警消防工作职责,依法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综治办要组织治安巡防队员、基层治保员等综治力量,积极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宣传;民政所要将居(村)民委员会建设、社区建设和减灾、救灾等工作与消防工作有机结合,督促基层政权组织做好消防管理工作;工商所要结合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协助配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加强对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消防安全状况的监督检查;安监办要结合对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及时通报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主要工作

(一)建立常态化消防安全检查机制。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每季度组织综治办、安监办、公安派出所、民政所、工商所等部门,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假日期间和农业收获季节要加强防火检查。对区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镇、街道要组织和发动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全面排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每月对居民楼院(小区)、村组和沿街门店、家庭式作坊等小单位、小场所开展排查;居民楼院(小区)、村组每周进行防火检查;巡防队员、物业管理人员、保安、社会单位管理人员结合岗位职责,开展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做好登记并及时督促整改,对难以整改的,及时移交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处理。

(二)建立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机制。镇、街道要在火灾多发季节、农业收获季节、重大节假日和民俗活动期间,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广泛普及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在社区、行政村、居民楼院、单位、场所设置消防宣传橱窗(标牌),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提示。有条件的社区、行政村可依托社区服务中心、农村文化室,建设消防教育体验活动室,每季度组织居民群众参加消防教育和灭火逃生体验。公安机关和消防机构继续深化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广泛开展家庭社区、学校、农村、人员密集场所和社会单位等五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专项行动。20129月底前,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完成全区镇长、村“两委”负责人的消防安全培训任务。同时,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每年至少对乡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公安派出所民警、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巡防队员、保安、行政村社区“两委”成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消防志愿者进行一次培训,至2015年,培训率达到100%

(三)建立基层应急处置机制。加强镇消防队伍建设,巩固全区现有镇“四有”(有人、有车、有营房、有经费)消防队伍建设成果,全面规范日常管理,着力提升灭火救援整体实战能力。加强街道消防队伍建设,2015年底前,全区所有街道要全部建立志愿消防队。推行消防巡防一体化,赋予治安巡防队消防工作职能,为其配备消防装备器材,在开展日常巡逻的同时承担防火巡查、扑救初起火灾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职能。建立群众性消防志愿组织,在社区、行政村广泛建立“十户联防”等群众性志愿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演习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要全面加强社会单位消防力量建设,2013年底前,全区火灾高危单位要全部建立“有人员、有器材、有组织”的志愿消防队。

(四)建立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机制。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对网格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加强监管,建立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自我评估报告备案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实施动态管理。对易发生群死群伤火灾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等火灾高危单位,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督促单位落实更加严格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定期由具有资质的机构开展消防安全评估,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五)建立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机制。在全区国家机关办公区域、商业场所集中区域、高层建筑密集区域和“城中村”等消防安全重点地区,建立区域协作组织,实行联防联查,组织进行联合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要充分发挥治安管理员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建立健全治安管理员摸底建档、检查排查、隐患移交、宣传教育和定期考评机制。大力实施“社区平安使者”计划2012年底,每个社区要落实一名消防督导员,每个小区落实一名消防管理员,每栋高层建筑落实一名消防宣传员。加强指导帮扶,海港区成立一支指导服务队,由消防监督人员为骨干,由综治、安监、民政、工商等部门工作人员为成员,以消防监督执法、消防宣传和业务培训为重点,指导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依法处理各网格移交的火灾隐患,对各级网格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派出所民警等开展消防业务培训,对设有消防设施的单位提供技术服务,全面提升网格管理人员的消防业务水平。

(六)建立基础设施建设机制。要继续深入推进社区“六有”(有工作站、消防器材、消防宣传栏、消防警示牌、防火巡查、防火档案)和农村“八有”(有专兼防火员、义务消防队、防火公约、消防宣传栏、消防水源、消防设施器材、防火巡查、防火档案)工作。县(区)要加强社区巡防室、防消联勤队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消防设施装备配备。街道办、乡镇和社区、行政村要加强对消防设施的管理,维护、保养好各类消防器材;要在辖区重点部位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定期维护保养和更新,确保完整好用。要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建制镇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结合村庄整治和人居环境改造,建设消防水源,打通消防通道,拓宽防火间距,提高建筑耐火等级,增强抗御火灾能力。2012年国家级重点镇所属行政村达到《农村防火规范》要求,2013年省级重点镇所属行政村达到《农村防火规范》要求, 2014年全区所有农村基本达标。

(七)建立“等级编号”式管理机制。对全区所有高层建筑实施“等级编号”式管理。将符合《河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高层建筑,确定为管理对象,纳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户籍化”管理范畴,对全区所有高层建筑实行区域编号,每三栋相邻编号作为一个自查片区,落实每日自查互查制度(编号形式一律以地区名称第一个大写字母为开头,按照阿拉伯数字顺序号依次排列,例如:海港区一号高层建筑编号为H1)。

五、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以副区长刘晓光为组长,公安、消防、综治、民政、工商、安监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领导,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内容,定期检查督办,实行年度考评。建立逐级分包制度,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分包镇和街道,镇、街道工作人员分包社区和行政村,社区、行政村人员分包楼院村组,逐级签订消防工作责任书,推动工作落到实处。公安机关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及公安派出所、社区警务室民警要分别深入三级网格,指导镇、街道、社区(村)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

(二)形成工作合力。公安、综治、民政、工商、安全监管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建立完善联席会议、信息互通、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科学制定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定期分析研判工作形势,积极推动区政府、有关部门落实消防工作职责,指导镇、街道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要定期对镇、街道和社区、村庄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公安派出所及警务室民警、社区(村)“两委”成员进行培训,提高消防管理能力;要将街道、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治安巡防队、保安等基层力量纳入灭火救援指挥体系,指导开展专业训练,定期组织综合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协同作战能力。综治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平安建设重要内容。民政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城乡社区建设规划和考核评价体系。工商部门要严把登记准入关,对《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出具消防安全意见的,必须凭消防机构出具的同意意见,方可办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登记。安监部门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监管范畴,作为安全创建考核评定的重要内容。

(三)严格督导奖惩。区政府将制定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达标验收标准,定期对各部门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根据考评结果,兑现奖惩措施。区综治、公安、民政、工商、安监等部门要将社会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本部门日常督察检查内容,加大指导检查力度。区综治、公安、民政、工商、安监等部门将适时组织考核验收,对工作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奖励。对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建设不力、工作制度不落实、考核不合格、出现严重工作问题的单位,以及由于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给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实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并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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