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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港区人民政府申博体育在线:印发《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3/9/17 11:20:44 次浏览 分类:政府文件    来源:

海政〔201325

 

 

海港区人民政府

申博体育在线:印发《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

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企事业单位:

为深刻汲取近期各地发生的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根据公安部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政府、省公安厅相关部署,区政府决定,自20136171015,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现将《海港区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海港区人民政府

                                        2013620

 


海港区深入开展消防安全

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区政府决定,从20136171015,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消防法》、《国务院申博体育在线: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省政府《申博体育在线: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政〔201271号)、市政府《申博体育在线: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秦政〔2012223号)等文件精神,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厉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我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海港区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海港公安分局局长刘晓光任组长,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主任王宏、区政府督查室主任王保磊、海港公安分局纪委书记李宝军、海港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张亚军任副组长,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主管领导为成员,指挥调度全区专项整治活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海港公安消防大队,办公室主任由消防大队大队长张亚军兼任,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联络员为成员。办公室职责:制定工作方案,具体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掌握全区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开展专项督察行动。

三、排查范围和整治重点

(一)排查范围

全区范围内的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医院门诊楼、病房楼,学校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二)排查重点

1、建筑、场所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2、单位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

3、单位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以及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4、建筑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完好有效。

5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材料、建筑保温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人员密集场所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彩钢板搭建的宿舍、办公等临时用房彩钢板的芯材、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6、单位是否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是否组织开展消防专业技能训练。

7、在本地区具有一定规模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是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评估,采取更加严格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四、整治要求

(一)建设工程未经依法消防设计审核、审核不合格的,或者经消防设计备案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一律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建设工程未经依法消防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或者经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检查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一律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停产停业。

(二)对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设置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或者未按规定定期组织维修保养的,消防设施、器材不能保持完好有效的,一律依法责令改正,从重处罚;对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无证上岗、擅自脱岗,或者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责令限期改正;对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公安消防部门应当通知有关单位和个人立即消除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依法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临时查封。

(三)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四)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公众聚集场所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一律依法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临时查封。

(五)对人员密集场所违章搭建的彩钢板临时建筑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公安消防部门应当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立即拆除,消除火灾隐患;对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依法对危险部位或场所予以临时查封;对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彩钢板搭建的住宿、办公等临时用房,彩钢板芯材达不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A级不燃材料要求的,以及安全疏散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依法对临时用房予以临时查封。

(六)对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七)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情节严重的,一律对违法行为人依法拘留;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予以拘留。

(八)对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大型企业,储存可燃的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库,以及其他火灾危险性较大、距离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大型劳动密集型企业,未设立专职消防队的,要督促单位依法建立单位专职消防队。

对在排查整治中发现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 公安机关要依法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解决。责令停产停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由公安机关报请本级人民政府依法决定,由本级人民政府组织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实施。

五、工作措施

(一)落实行业自查。此次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采取属地管理与行业管理“条块结合”的方式开展,即有行业主管部门的,由行业部门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查;无行业主管部门的,由消防部门组织开展自查。具体分工为:建设部门组织开展在建工程施工工地违章彩钢板专项检查;安监部门在开展液氯、液氨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对辖区易燃易爆单位和各企业单位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发改部门组织开展粮食储备库专项检查(国家、省、市粮库按行业管理权限分别组织);由农业部门组织开展夏收防火专项检查;消防部门牵头,组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障碍物专项整治行动;卫生部门对医院、社区卫生院、诊所等进行专项检查;教育部门对学校、幼儿园、各类培训机构进行安全检查;人社部门对各类技能培训机构进行专项检查。民政部门对全区养老院、福利院进行专项检查;各镇、园区、街道对辖区内村、社区、小区及其他单位按照网格化的要求进行专项检查。其它行业根据实际进行专题部署。方式方法为:由消防部门制发主要行业自查标准,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部署自查活动,自查情况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检查验收;对行业主管部门认为隐患突出的单位,报专项整治活动办公室,由办公室组织消防机构实施重点监督检查。以上工作710日前完成。

(二)落实“四个能力”建设达标复验。组织方法为:按照本方案“落实行业自查”的分工要求,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达标复验,消防大队按照比例进行抽查。时间节点和抽查比例为:628日前,完成对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达标复验;728日前,抽查不低于50%的公安消防机构列管一般单位;828日前,抽查不低于10%的公安派出所列管一般单位;928日前,抽查不低于10%的行业列管单位。对复验抽查不达标的,专项整治活动办公室将责成行业主管部门指导社会单位限期复验达标。

(三)开展“燕赵风暴”系列行动。系列行动以夜查、错时检查为主,由各行业部门根据行业特点自行组织开展。频次要求为:每半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集中检查行动。

(四)开展“三合一”场所专项检查。工作任务为:根据省政府方案要求,由镇政府、园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基层部门摸排底数。具体方法为:向“三合一”场所逐一发放消防安全提示书;由消防大队和派出所完整记录清理情况和相关证明材料;对区域性“三合一”集中区域提请当地政府挂牌督办;对经清理后“三合一”场所,每月开展不低于10%的回访式监督检查,确保不出现反弹

(五)开展消防宣传专项行动。具体宣传项目为:开展生命通道大体验”、“火患大家说”、“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进门上墙等系列宣传活动;加强“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专项宣传,对举报投诉的隐患做到及时核查处理、及时反馈答复、及时按标准奖励。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622日前,各单位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单位、本行业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迅速部署开展工作。

(二)自查自纠。715日前,各单位各行业部门按照方案要求,逐行业、逐系统组织开展行业自查。要通过发布通告、组织召开辖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会议、举办消防安全培训班等形式,动员督促单位对照标准排查整治,要求单位将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情况“实名”报告消防大队、公安派出所,并在互联网上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全面排查整治。915日前,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落实街道、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对辖区所有单位、场所进行全面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消防大队和公安派出所要严格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对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日常监督检查范围的单位进行全面、深入的消防监督检查,对检查的单位、场所要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如实记载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并在互联网上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检查验收。1010日前,区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行业部门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验收人员要按照“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对验收抽查单位全部填写验收意见并签字存档。对验收发现排查不彻底、整治不到位的地区和单位,应责令重新组织排查整治。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相关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公安部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站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认真研判火灾形势、找准本行业火灾防控工作的薄弱环节,采取有针对性措施,狠抓工作落实。

(二)严格执法。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实行“零容忍”,列出清单,逐项整改。能立即改正的,要责令单位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要督促单位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整改资金,制定应急预案;对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必须一律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并限期整改销案;对关系国计民生不能停止使用的特殊单位和场所,必须责令单位落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三)群防群治。各行业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督促社会单位自查自纠。同时,要继续深入推进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实行“网格化”排查整治。要加强宣传教育,向社会公告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的内容和要求,集中开展有针对性、有实质内容的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要通过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向社会公布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情况、社会单位自查自纠情况、公安消防部门监督执法情况,形成强大舆论监督声势。

(四)落实责任。各行业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法查处,该关停的关停,该查封的查封,该重罚的重罚,该拘留的拘留,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同时,要按照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要求,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强化服务意识,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各部门领导干部要分片包干、靠前指挥,蹲点督导、跟踪问效。

(五)加强信息反馈。各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活动期间的信息、数据上报工作, 622日前报动员部署情况;每月24日报当月工作小结;1012日前将工作总结书面报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3651268,邮箱:hgxfdd119@163.com

海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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