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政〔2013〕33号
海港区人民政府
申博体育在线:印发海港区2013年旅游市场综合整治
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区政府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海港区2013年旅游市场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海港区人民政府
海港区2013年旅游市场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暑期旅游环境,切实解决旅游市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旅游服务质量,树立诚信旅游形象,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旅游市场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综合执法、企业自律”方针,坚持“部门协作、标本兼治、打防并举、疏堵结合”原则,集中时间和力量,全面整治影响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解决当前我区旅游市场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保障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和旅游经营者的公平竞争,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时间安排
本次旅游市场秩序整治专项行动分两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三、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第一组旅游局带队,工商局、安监局、公安分局、质监分局、海港公安消防大队联合执法。具体任务包括:
1、加大对A级以上景区的督促整改力度。全面整治景区在旅游基础设施、安全制度、日常管理、导游服务、游览秩序和服务质量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不足,重点提升服务管理、服务设施等软硬件建设水平,为游客提供更加舒适、周到的服务。(牵头部门:旅游局、安监局,配合部门:质监分局)
2、严格星级饭店管理。重点对星级饭店硬件设施(含消防设施)老化、服务质量下降等问题进行整顿,提出整改意见,促进星级饭店全面达标。对于达不到相应等级标准的星级饭店,限期整改,仍未达标的,建议上级部门降低或取消其星级称谓,维护星级饭店的品牌形象和星级标准的权威性。(牵头部门:旅游局,配合部门:质监分局、安监局、海港公安消防大队)
3、对从事旅行社业务的主体资格进行审核。重点治理整顿挂靠承包经营、转让租借业务经营许可证、超范围经营,特别是无资质经营出境游、赴台游业务,以及旅行社“零负团费”、“先接团后付款”和导游员私拿回扣、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行为。(牵头部门:旅游局,配合部门:工商局)
4、查处假冒星级行为。严肃查处在店名、店徽、饭店告示、饭店用品等宣传品和客用品中使用星级符号和称谓,在宣传资料、电话彩铃、旅游网站、报刊媒体、户外广告中擅自使用“相当于×星级”、“准×星”、“超×星”、“按×星级标准装修”进行宣传等未被评定星级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一经发现,限期10日内改正,对拒不改正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外,还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牵头部门:工商局,配合部门:旅游局)
5、查处非法经营旅游业务行为。查处非旅行社单位和个人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旅行社业务行为,取缔无证、无照非法经营旅游业务活动。(牵头部门:工商局,配合部门:旅游局)
6、治理旅游虚假广告。规范旅行社业务广告的发布,打击利用广告对旅游者做虚假宣传或虚假承诺以欺诈游客的行为,不允许不具备出境游、赴台游资质的旅行社宣传招徕旅游者。(牵头部门:工商局,配合部门:旅游局、新闻媒体)
(二)第二组公安分局带队,工商局、物价局、旅游局、城管局、园林局、金梦海湾管委会联合执法。具体任务包括:
1、加强对旅游景区、浴场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强买强卖、制假售假、以次充好、诱迫购物、尾随兜售等违法行为。整治环境卫生和旅游市场秩序,取缔各种非法摊点,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抢拉游客、敲诈勒索、欺行霸市等行为。(牵头部门:城管局,配合部门:公安分局、工商局、物价局、旅游局、园林局、金梦海湾管委会)
2、查处非法倒卖景区门票行为。加强和规范景区门票的管理,严厉查处景区周边非法倒票行为,坚决遏制非法倒票和扰乱门票正常销售秩序现象,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确保有序竞争,保护游客合法权益。(牵头部门:公安分局,配合部门:物价局、旅游局)
3、维护旅游停车场经营秩序。全面规范和治理收费停车场,对未按规定履行交管部门备案审批、物价部门价格核准等审批核准手续的予以查处。对停车场出入口进行交通疏导,在停车场醒目位置,设置收费公示牌,公示各类车辆收费价格和投诉电话,严肃查处擅自提高收费标准行为,杜绝因服务质量引发纠纷。(牵头部门:公安分局,配合部门:物价局)
(三)第三组安监局带队,食品稽查大队、海港公安消防大队、卫生局、质监分局、食安办、城管局、旅游局联合执法。具体任务包括:
1、加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监管。督促餐饮经营户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营业执照和许可证,查处餐饮单位无许可证、从业人员无健康证等行为,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抓好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相关标准。(牵头部门:食品稽查大队,配合部门:食安办、安监局、卫生局、城管局、工商局)
2、下大力整治海鲜大排档经营秩序。加强明码标价管理,查处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质次价高和缺斤短两等欺客宰客行为,一经发现使用非法计量器具或对电子计量器具私自进行改造、添加控制装置的,一律停业整顿。强化对海鲜大排档的依法经营管理,确保其办理卫生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相关经营手续。(牵头部门:质监分局,配合部门:物价局、工商局、城管局)
3、加大旅游安全生产监管力度。排查安全隐患,检查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制订和落实情况,重点整治宾馆、饭店、景区消防硬件设施不达标、方法措施不到位、安全意识淡薄等问题。(牵头部门:安监局,配合部门:旅游局、海港公安消防大队)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旅游市场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是维护旅游者和旅游企业合法权益,树立我区旅游良好形象,优化旅游环境的重要举措。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站在实践科学发展观和推进旅游兴市战略的高度,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研究措施,落实责任,努力把此项工作抓紧抓好。
(二)突出重点,协同作战。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从旅游市场的热点和难点出发,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和辖区旅游市场实际,集中时间和人员对重点旅游景区、酒店、旅行社、商场、市场等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各种损害游客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努力净化旅游市场环境。
(三)严格执法,完善监督。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建立执法检查目标责任制,对旅游市场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形成专项整治的高压态势。区政府督查室要抽调专人,采取督导问效、重点抽查、明察暗访、跟踪督导等方式,对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加强反馈,认真总结。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建立畅通快捷的信息反馈机制,对依法查处的、具有一定影响的案件要及时上报。专项行动结束后,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并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