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港区人民政府
申博体育在线:成立海港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秦皇岛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我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切实改善全区环境空气质量,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海港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九个工作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霍春利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代区长
副 组 长:齐香民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袁会民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张玉华 海港国土分局局长
孙 毅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外侨办主任
何占峰 区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傅 宁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 忠 区委督查室主任
王保磊 区政府督查室主任
亢学文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张国辉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李云程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黄秀红 区科技局局长、地震局局长
陈占勤 区发改局局长、工信局局长、粮食局局长
陈 曦 海港公安分局副局长
苏文胜 区财政局局长
李晓光 区人社局局长
郝冀伟 区环保局局长
肖长海 区城乡建设局局长、人防办主任
梁安平 区城管局局长
肖子平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昝 欣 区园林局局长
张金忠 区农业局局长
刘玉僧 区林业局局长
孙长征 区商务局局长
刘明祥 区工商局局长
李学良 海港质监分局局长
黄彦英 区统计局局长
刘海波 区审计局局长
张茂和 区安监局局长
祖旭波 区教育局局长
任德文 区物价局局长
谢京海 区卫生局局长、爱卫办主任
周鲁秦 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温 平 区应急办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区环保局局长郝冀伟同志担任。
二、各工作组职责及组成人员
(一)综合协调组:负责统一协调监督管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协调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开展相关环境监测、执法、科研、机构设置等日常工作。
组 长:郝冀伟 区环保局局长
成 员:佟瑞山 区发改局副局长
陈 曦 海港公安分局副局长
崔 琪 区财政局副局长
吴玉华 海港国土分局纪检监察员
周洪斌 区环保局副局长
艾会荣 区农业局副局长
孙国勇 区商务局副局长
范 波 区城管监察大队大队长
王海涛 区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刘晨阳 区科技局副局长
王焕平 海港质监分局副局长
郑庆利 区教育局教师进修学校校长
马金阁 区卫生局副局长
孙毅军 区工商局副局长
温 平 区应急办主任
(二)产业能源控制组:负责组织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推进煤改气工程、调整优化产业布局、制定落后产能淘汰计划并实施、加大清洁能源利用、发展循环经济以及完善相关金融和补偿政策等方面工作。
组 长:陈占勤 区发改局局长、工信局局长、粮食局局长
成 员:周洪斌 区环保局副局长
范 波 区城管监察大队大队长
孙国勇 区商务局副局长
孙毅军 区工商局副局长
王焕平 海港质监分局副局长
杨桂红 区统计局副局长
吴守海 区物价局副局长
(三)污染减排组:负责组织淘汰燃煤锅炉、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减排、细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及城市建成区外煤堆、料堆整治等工作,削减各类污染物排放量。
组 长:郝冀伟 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成 员:佟瑞山 区发改局副局长
陈 曦 海港公安分局副局长
吴玉华 海港国土分局副局长
周洪斌 区环保局副局长
范 波 区城管监察大队大队长
孙国勇 区商务局副局长
王焕平 海港质监分局副局长
(四)机动车管理组:负责协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淘汰黄标车、老旧车,建立环保警察队伍等工作。
组 长:陈 曦 海港公安分局副局长
成 员:田 野 区环保局副局长
曹旭光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孙国勇 区商务局副局长
李万祥 区安监局副局长
吴守海 区物价局副局长
孙毅军 区工商局副局长
(五)农业面源整治组:负责组织实施农村面源综合整治、全面禁止秸秆焚烧、严禁城市及周边地区废弃物露天焚烧等工作。
组 长:张金忠 区农业局局长
成 员:佟瑞山 区发改局副局长
王庆柱 区环保局副局长
潘鹏程 区林业局副局长
(六)城市综合整治组:负责组织实施施工工地扬尘环境监管、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道路保洁低尘作业方式、餐饮业油烟和露天烧烤治理、扩大城市建成区绿地规模等方面工作。
组 长:梁安平 区城管局局长
成 员:王海涛 区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王庆柱 区环保局副局长
曹旭光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孙国勇 区商务局副局长
孙毅军 区工商局副局长
张彦彤 区园林局副局长
(七)资金保障组:负责完善有利于大气环境的经济政策、推广排污权交易、深化环保投资融资体制改革等方面工作。
组 长:苏文胜 区财政局局长
成 员:佟瑞山 区发改局副局长
周洪斌 区环保局副局长
孙国勇 区商务局副局长
(八)监督监察组:负责对各相关部门、单位和相关企业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进行监督监察。
组 长:何占峰 区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成 员:李 忠 区委督查室主任
王保磊 区政府督查室主任
佟瑞山 区发改局副局长
陈 曦 海港公安分局副局长
崔 琪 区财政局副局长
王庆柱 区环保局副局长
范 波 区城管监察大队大队长
王海波 区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孙国勇 区商务局副局长
(九)绩效考核组:制定监督考核奖惩办法并组织实施。
组 长:李云程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成 员:佟瑞山 区发改局副局长
陈 曦 海港公安分局副局长
崔 琪 区财政局副局长
王庆柱 区环保局副局长
范 波 区城管监察大队大队长
王海涛 区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孙国勇 区商务局副局长
邓丽君 区总工会副主席
三、各单位职责
区委组织部:负责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
区委宣传部:负责对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政策措施的宣传工作。
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对各部门、单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区监察局:负责制定环境治理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察和责任追究。
区环保局:加强对实施方案落实情况的指导和监督,统一协调监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开展大气环境监测、科研,实施污染治理工程,削减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会同区监察、组织部门制定监督考核奖惩办法并组织实施。
区发改局: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优化产业布局调整,加大清洁能源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完善排污收费、价格与金融贸易政策,加快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制定落后产能淘汰计划并组织实施。
区财政局:加大资金投入,完善财税补贴激励政策。
区审计局:对大气污染防治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海港公安分局:配合市公安局完成机动车管理措施和保有量控制计划,黄标车、老旧车淘汰、限行方案;建立环保警察队伍;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配合环保局完成全区燃煤锅炉取缔任务。
区交通运输局:加强交通运输管理。
区城管局:控制道路扬尘,禁止城市区露天烧烤、城市及周边地区废弃物露天焚烧。
区园林局:提高城市绿化率。
区建设局: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控制建筑工地施工扬尘。
区商务局:推动油品配套升级、油气回收治理,配合做好黄标车、老旧机动车淘汰工作。
区农业局:负责农村面源综合整治、改造和提升农村面貌,加强农村大气污染防治控制及新能源利用,农村地区全面禁止秸秆焚烧。
区林业局:加强防护林和城市周边生态林建设。
海港质监分局:配合做好锅炉整治、油品升级和油气回收治理工作。
区科技局:强化环保科技研发和推广。
区工商局:对关停企业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对无照经营企业予以取缔。
区安监局:负责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管。
区物价局:负责规范大气污染防治过程中涉及的收费、商品及服务价格。
区应急办:建立应急响应机制,适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组织相关部门采取应急措施。
区教育局:制定并适时启动重污染天气中小学停课预案。
区卫生局:针对重污染天气,适时采取医疗卫生应对措施。
区人社局: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奖励。
区总工会:组织评选大气环境改善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区级劳模。
海港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