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港区人民政府
申博体育在线:建立环境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区政府有关部门、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政府负责、环保部门统一监管、各部门分工落实、社会广泛参与的环境保护工作机制,确保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在我区全面贯彻落实,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建立环境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组成
总召集人:霍春利 区政府区长
召 集 人:齐香民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桑 菊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何占峰 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
李满元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编办主任
张国辉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郝冀伟 区环保局局长
陈占勤 区发改局局长
苏文胜 区财政局局长
梁安平 区城管局局长
肖长海 区城乡建设局局长、人防办主任
昝 欣 区园林局局长
赵立新 海港国土分局局长
孟祥玉 海港规划分局局长
谢京海 区卫生局局长、爱卫办主任
刘明祥 区工商分局局长
李学良 海港质监分局局长
祖旭波 区教育局局长
肖子平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金忠 区农业局局长
刘玉僧 区林业局局长
秦宝林 区畜牧局局长
刘福生 区水务局局长
张茂和 区安监局局长
孙长征 区商务局局长
刘 越 海港公安分局副局长
二、主要任务
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完成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任务。
(一)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
(二)协调解决环境保护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
(三)督促、检查、考核各成员单位履行环保工作情况。
(四)研究协调解决跨部门、跨行业的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防治工作。
(五)其他需要在联席会议上讨论、解决的议题。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环保局局长兼任。
三、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调整召开时间。
(二)联席会议召开时间由总召集人确定,或由总召集人委托召集人确定。特殊情况下,可委托或授权办公室主任随时召开。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编写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由召集人签发。
四、相关要求
(一)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会议的组织安排,并负责监督检查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日常工作中要与成员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定期收集各相关单位涉及环保内容工作情况,对联席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实行挂牌督办。
(二)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积极参加联席会议,主动落实会议决定的有关事项。成员单位应明确一名主管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此项工作,定期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报所承担的环保任务的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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